当某品牌在市场上积累了一定知名度后,却突然发现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申请了高度近似的商标,此时应当如何应对?这并非罕见现象。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数据,2024年全年商标异议申请量已突破18万件,较前一年增长约9%。面对日益复杂的商标抢注和模仿行为,及时提起商标异议成为维护自身权益的关键手段。

提起商标异议并非简单的程序性动作,而是一项需要充分准备、精准判断的法律行为。异议人必须基于《商标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交异议申请。这一期限不可延长,错过即丧失通过异议程序阻止注册的机会。实践中,不少企业因内部流程迟滞或对公告信息监控不足,错失最佳异议时机。例如,2023年某食品企业发现一家外地公司在第29类商品上申请了与其长期使用的未注册标识高度相似的商标。该企业虽未注册商标,但能提供近三年的销售合同、广告投放记录及消费者反馈,最终成功以“在先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为由,使异议获得支持。这一案例表明,即使未完成商标注册,只要具备实质使用证据,仍可有效主张权利。

异议理由的构建直接影响案件成败。常见的法律依据包括:违反禁用条款(如使用国家名称)、缺乏显著性、与在先商标构成近似、损害他人在先权利(如著作权、姓名权)、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等。其中,“近似商标”和“在先使用”是最常援引的两类理由。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审查实践中,对“混淆可能性”的判断更加注重实际使用场景。例如,若两个商标分别用于线上教育平台和线下教辅材料,即便类别不同,也可能因受众重叠被认定存在关联。此外,异议人需注意举证责任——仅提出主张而不提交证据,将难以获得支持。证据类型应涵盖时间线清晰的使用记录、市场调查报告、媒体报道、电商平台销售截图等,形成完整证据链。

异议程序启动后,并非一劳永逸。被异议人通常会提交答辩材料,甚至反诉异议人恶意干扰。此时,异议人需在规定期限内补充质证意见。整个流程从提交到裁定通常需12至18个月,期间可能经历证据交换、听证等环节。若异议成功,被异议商标将不予核准注册;若失败,异议人仍可在商标获准注册后提起无效宣告,但成本更高、难度更大。因此,前期策略尤为关键。建议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建立商标监测机制,定期检索公告信息;同时对核心标识尽早申请注册,避免依赖“在先使用”这一高门槛路径。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可借助专业代理机构进行风险评估,合理分配维权资源,避免因小失大。

  • 异议必须在商标初步审定公告后三个月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 异议理由需有明确法律依据,不能仅凭主观认为“相似”或“不公平”。
  • 未注册商标若能证明在先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可作为异议依据。
  • 证据材料应真实、连续、可验证,包括合同、发票、广告、用户评价等。
  • 2025年审查更注重实际市场中的混淆可能性,而非仅看商品类别是否相同。
  • 被异议人有权答辩,异议人需准备应对可能的反制措施。
  • 异议成功后商标不予注册;失败后仍可通过无效宣告程序救济,但难度增加。
  • 建立常态化商标监测机制是预防抢注、及时维权的基础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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