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标注册日益活跃的市场环境中,企业常常面临他人抢注、近似商标混淆甚至恶意注册等问题。面对这些风险,许多权利人不禁发问:当发现一个可能损害自身权益的商标正在初审公告时,该如何有效阻止其核准注册?答案之一便是——提起商标异议。作为商标确权程序中的关键环节,异议不仅是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也是避免后续侵权纠纷的前置防线。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在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异议申请。这一制度设计旨在通过公众监督机制,提升商标审查质量,防止不当注册行为。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不少申请人因对程序不熟悉、证据准备不足或理由选择不当,导致异议失败。以2024年底发生的一起典型案例为例:某食品企业在监测中发现,一家外地公司申请注册与其长期使用的未注册商标高度近似的标识,并指定使用在相同商品类别上。该企业迅速在公告期内提交异议申请,核心依据是其在先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证据链,包括近三年的销售合同、广告投放记录、电商平台交易截图及消费者评价等。最终,异议成立,对方商标被不予核准注册。这一案例凸显了及时行动与证据充分性的双重重要性。

要成功提起商标异议,需系统把握以下八个关键要点:

  • 明确异议主体资格:虽然法律允许“任何人”提出异议,但若以在先权利(如著作权、姓名权、企业字号等)为由,则必须由权利人本人或利害关系人提出,否则可能因主体不适格被驳回。
  • 严格把握三个月时限:异议期自商标初审公告之日起计算,截止日为公告期满后第三个月的最后一日,节假日不顺延。错过此窗口,将丧失异议机会,只能通过无效宣告等后续程序救济。
  • 精准选择法律依据:常见理由包括违反禁用条款(如含有国家名称)、缺乏显著性、与在先商标构成相同或近似、损害他人在先权利、以不正当手段抢注等。应根据案件事实匹配最有力的法条。
  • 构建完整证据体系:仅陈述事实不足以支撑主张。例如,主张“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需提供持续使用的时间、地域范围、宣传力度、市场反馈等多维度证据,形成逻辑闭环。
  • 注意商品/服务类别的关联性:即使商标标识相同,若指定商品差异显著且无关联,可能不构成混淆。反之,跨类保护需证明商标已达到驰名程度。
  • 合理预判被异议人答辩策略:实践中,部分申请人会提交虚假使用证据或主张“共存协议”。异议方应提前准备反驳材料,必要时申请听证或补充质证。
  • 关注程序细节与形式要求:异议申请书需载明被异议商标信息、异议理由、法律依据及证据清单;电子提交需符合格式规范,纸质件需签字盖章,否则可能被要求补正甚至视为未提交。
  • 评估后续救济路径:若异议裁定不利,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同时,应同步考虑是否启动民事诉讼或行政投诉,形成多维维权布局。

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商标审查实践正逐步强化对恶意注册的打击力度。国家知识产权局在近年发布的《商标审查审理指南》中明确,对于明显抄袭、囤积商标、攀附商誉等行为,将从严适用《商标法》第四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及第四十四条等条款。这意味着,异议程序不仅是权利救济工具,更成为净化商标注册生态的重要抓手。企业应建立常态化的商标监测机制,在品牌建设初期即布局防御性注册,并在发现潜在冲突时果断采取法律行动。毕竟,一次成功的异议,不仅守护了自身品牌资产,也为市场公平竞争贡献了一份力量。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湘应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湘应企服为企业提供:政策解读→企业评测→组织指导→短板补足→难题攻关→材料汇编→申报跟进→续展提醒等一站式企业咨询服务。
本文链接:https://www.xiang-ying.cn/article/8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