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商标不仅是企业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重要标志,更是品牌价值的核心载体。然而,随着商标注册量持续攀升,商标冲突事件也日益频繁。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显示,2024年全年商标异议申请量已突破18万件,较五年前增长近60%。面对如此高发的商标争议,许多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不禁要问:当发现他人申请的商标可能侵犯自身权益时,究竟该如何商标异议?本文将从法律框架、操作流程、策略选择及真实案例出发,系统解析商标异议的实务要点。

商标异议是指在初步审定公告期内(通常为三个月),任何认为该商标注册可能损害其在先权利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反对意见的法律程序。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异议理由主要包括两类:一是违反禁用条款或缺乏显著性等绝对理由;二是侵犯在先权利(如在先商标权、著作权、姓名权等)的相对理由。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异议都能成功。2025年实践中,因证据不足、理由不充分或程序瑕疵导致异议失败的案例占比超过40%。因此,异议申请人必须精准把握法律要件,构建严密的证据链。例如,若主张在先商标权,需提供连续使用证据、知名度证明及混淆可能性分析,而非仅凭主观判断。

以2025年初发生的一起典型案例为例:某地方餐饮品牌“云味坊”自2018年起在西南地区持续经营,并积累了一定区域知名度。2024年,另一家企业在第43类(餐饮服务)上申请注册完全相同的“云味坊”商标,并进入初审公告阶段。原经营者及时提交异议申请,不仅提供了近三年的门店租赁合同、发票、广告投放记录,还附上了消费者问卷调查报告,证明公众已将“云味坊”与其服务建立稳定联系。最终,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被异议商标构成对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商标的抢注,裁定不予核准注册。此案例凸显了“在先使用+一定影响”的举证关键性,也为区域性品牌维权提供了可复制的操作路径。

为帮助申请人高效应对商标异议,以下八点实务建议值得重点关注:

  • 1. 把握三个月公告期时限,逾期将丧失异议资格;
  • 2. 明确异议类型(绝对理由或相对理由),避免理由混杂导致审查混乱;
  • 3. 全面收集在先权利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注册证、使用记录、宣传资料、销售数据等;
  • 4. 对于主张“混淆可能性”,应结合商品/服务类别、商标近似度、消费者认知等因素进行专业分析;
  • 5. 若涉及著作权、姓名权等非商标类在先权利,需同步提供权属证明及侵权比对说明;
  • 6. 被异议方收到通知后应在30日内提交答辩材料,否则可能被视为放弃申辩;
  • 7. 异议裁定结果不服的,可在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启动后续救济程序;
  • 8. 建议委托具备商标代理资质的专业机构协助,提升文书撰写质量与程序合规性。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商标异议并非万能防御手段。部分申请人误以为只要提出异议就能阻止对方注册,实则不然。2025年审查趋势显示,对于无实际使用意图的“防御性异议”或明显缺乏事实依据的投诉,审查机关将严格驳回,并可能影响异议人后续诚信记录。因此,异议应建立在真实权利基础之上,避免滥用程序。同时,企业也应建立商标监测机制,在公告期内及时发现潜在冲突,做到早预警、早行动。未来,随着商标审查智能化水平提升和恶意注册打击力度加大,商标异议制度将在平衡权利保护与注册效率之间发挥更精准的作用。面对复杂的商标生态,唯有理性运用法律工具,方能在品牌建设之路上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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