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浦府规〔2021〕1号)、《浦东新区企业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浦科经委规〔2019〕1号)关于复审的规定,2021年12月31日前经认定的浦东新区企业研发机构均参加2022年度企业研发机构复审。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复审条件

复审企业研发机构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工商注册地、税收户管地在浦东新区的企业。

2、上一年度企业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或从业人数100人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

3、经税务部门核定的上一年度研发费加计扣除额达300万元以上

二、复审时间

系统填报起始日期为2022年7月15日,受理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1日

三、复审材料

申报项目进行电子申报,无须提交书面材料

1、电子文本提交

(1)申报单位访问浦东新区财政科技投入专项综合监督服务平台(https://czkjzx.pudong.gov.cn),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系统进行项目申报;

(2)进入项目申报系统后,在线填写申请表,有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上传,附件以PDF格式上传并且方向保持正向一致且清晰可见。

2、附件材料

(1)《浦东新区企业研发机构复审申请表》;

(2)近期完税证明;

(3)有效期内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4)提交经税务部门确认的2021年度所得税申报表;

(5)其他可以证明企业研发机构研发能力的材料。

政策来源:上海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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