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降低科技企业创新风险和融资成本,充分发挥科技金融对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作用,根据《关于推动上海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开展科技贷款保费补贴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及补贴额度
科技型中小企业履约责任保证保险(担保)贷款的授信企业,按实际支付保费的50%予以补贴。
二、申报形式及要求
市科委常年受理保费补贴信息,合作银行和保险(担保)公司提交符合补贴范围企业的贷款信息和保险(担保)合同信息后,以免申即享的方式对企业直接予以补贴。
企业应已履行还款义务,或获得银行无还本续贷批复。
企业应信用状况良好,未被相关部门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三、结果公示
市科委将按流程向社会公示拟补贴结果清单,接受公众异议,拟补贴结果清单分批公示。
四、工作要求
1. 企业须及时关注企业信用情况,可在全国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credit-gov.com)自查。
2. 免申即享的企业在收到通知后,于公示期满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在上海市科技金融信息服务平台(shtic.com/kjjr/)或者一网通办登录企业账户,完成账号信息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 企业获保费补贴后申请退保,应退还对应补贴款。
4. 银行对符合还款要求的企业信息应及时反馈,确认保费补贴名单按要求应报尽报,未反馈的企业名单视为银行判断企业不符合保费补贴范围要求。
5. 银行和保险(担保)公司应认真核实和完善贷款企业情况,确保企业信息真实准确,符合补贴要求。如报送数据存在造假或者数据错误等情况,将视情况予以处理。
来源:上海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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