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上半年上海市服务业引导资金项目(以下简称“引导资金”)宝山区申报工作启动,请有意向申报且符合条件的单位,按以下要求开展项目申报:
一、工作开展依据
2025年度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相关工作,以《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22〕22号)、《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25-2026年)》(沪发改服务〔2024〕15号)等文件为依据。
二、重点支持领域
1. 《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沪府办发〔2021〕7号)和《服务业创新发展大纲(2017-2025年)》(发改规划〔2017〕1116号)和《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上海专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沪发改产〔2024〕12号)明确的重点领域中的服务业项目。
2. 国家级服务业示范园区和我市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区的重点服务业项目。
3. 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各类服务业园区的核心区域发展战略、产业发展、功能定位等规划编制。
三、申报对象要求
1.在本区依法设立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具有合理的经济规模,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
2.符合本区产业发展导向(优先支持邮轮旅游、绿色低碳、生物医药及合成生物、机器人及智能制造、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六大主导产业领域项目);

3.上年度净资产为正;

4.获引导资金支持后能接受事中事后管理;

5.不存在曾获引导资金支持但尚未验收,或验收不通过致项目核销未满3年的情形;

6.持有法人一证通(具有电子签章功能,关于法人一证通事项说明详见附件5)。
四、申报项目条件
1.应为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开工建设的在建项目;

2.经核定后的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含)以上;

3.符合前述申报对象要求的同一项目单位可同时申报多个项目,但每年度至多一个项目获得引导资金支持;

4.以下项目不予受理:一是规划合同签订日期早于申报日期1年以上的规划类项目;二是属于城市规划、土地规划、环境评价和设计方案等规划类项目;三是其他不符合支持范围和条件的项目等。

五、项目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项目单位2025124日前,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本市一网通办电脑端门户网站(http://www.shanghai.gov.cn),检索“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选择宝山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事项,网上填写项目申请表,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附件须为PDF格式,单个文件不超过50M,可上传多个文件),系统自动生成申报书后加盖电子签章,提交至税收征管关系所在街道、镇、园区审核推荐,完成系统申报逾期不予受理(临近截止时间系统拥堵,建议尽早提交)。

系统申报完成后,请项目单位下载打印项目申请表及相关附件(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骑缝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一份),202529日前,经由税收征管关系所属街道、镇、园区盖章后,提交至区发展改革委产业发展科。

2申报辅导。202518日(星期14:30,将在线组织申报辅导及答疑咨询(腾讯会议ID677488092),有意向的项目单位可提前与所在街镇(园区)预约参加。

3. 区级评审。申报截止后组织开展区级专家评审会,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
政策来源:上海宝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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