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项发明专利申请在实质审查阶段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驳回决定时,申请人是否还有机会挽回?答案是肯定的。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申请人可在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提出复审请求。这一程序不仅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更是技术方案获得授权的关键补救路径。尤其在2026年专利审查标准持续趋严的背景下,理解并精准运用复审机制显得尤为重要。

复审并非简单地重复提交原申请材料,而是需要针对驳回理由进行系统性回应。审查员在初次驳回中通常会指出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方面的缺陷,也可能涉及说明书公开不充分、权利要求不清楚等问题。申请人需逐条分析驳回意见,结合技术细节、现有技术对比及法律依据,形成有逻辑、有证据支撑的答辩意见。例如,某公司于2025年提交的一项涉及智能温控算法的发明专利,在初审中因被认为“缺乏创造性”被驳回。该公司在复审中重新梳理了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区别,并通过实验数据证明其在能耗优化方面的非显而易见效果,最终在2026年初成功获得授权。

复审流程本身具有明确的程序节点和时限要求。从提交复审请求书、缴纳费用,到形式审查、合议组成立、发出复审通知书(如有),再到最终作出复审决定,整个过程平均耗时约9至12个月。值得注意的是,2026年起,复审和无效审理部进一步强化了对“技术贡献”的实质性判断,不再仅依赖形式化答复。这意味着,若仅泛泛而谈“本发明具有创新性”,而未提供具体技术对比或效果验证,复审成功率将显著降低。此外,复审过程中允许修改权利要求书,但修改范围受限于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内容,不得引入新主题。

为提高复审成功率,申请人应从多个维度做好准备。以下八点概括了关键操作要点:

  • 准确理解驳回决定中的具体理由,区分是单一缺陷还是多重问题叠加;
  • 全面检索相关现有技术,尤其是审查员引用的对比文件,找出技术差异点;
  • 结合技术原理与实际应用场景,论证发明的非显而易见性和技术效果;
  • 在答复中合理修改权利要求,缩小保护范围以克服新颖性或创造性障碍;
  • 必要时补充实验数据、用户反馈或第三方检测报告作为辅助证据;
  • 确保复审请求书逻辑清晰、语言专业,避免情绪化或模糊表述;
  • 关注2026年审查指南更新内容,特别是关于AI、生物技术等新兴领域的创造性判断标准;
  • 如对复审结果仍不服,可在收到复审决定后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复审制度的设计初衷在于平衡审查效率与申请人权益,避免因审查员主观判断偏差导致有价值的技术方案被误拒。随着2026年专利质量提升工程深入推进,复审环节正从“程序救济”向“实质再审”转变。这要求申请人不仅具备法律意识,更需拥有扎实的技术理解力与证据组织能力。未来,随着人工智能辅助审查系统的普及,驳回理由可能更加细化,复审策略也需随之动态调整。面对这一趋势,提前布局、精准应对,方能在激烈的创新竞争中守住技术成果的法律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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