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对象
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5月7日期间,在新区范围内投资建成的单个装机容量不低于1兆瓦(MW)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二.申报条件
1. 项目单位应为浦东新区依法设立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具有合理的经济规模,无违法违规行为。(对于项目单位为临港地区企业,由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组织申报);
2. 项目审批手续完备规范;
3. 项目建成并完成并网接入;
4.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5. 项目投资主体信用状况良好;
6. 一个建设主体只能申报1个符合上述要求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三.项目资助
给予项目投资主体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光伏相关部分投资总额)20%的一次性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四. 申报时间
报单位需于2022年7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浦东新区市民中心(合欢路2号)2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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