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对象 

2021年81日至202257日期间,在新区范围内投资建成的单个装机容量不低于1兆瓦(MW)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申报条件

1. 项目单位应为浦东新区依法设立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具有合理的经济规模,无违法违规行为。(对于项目单位为临港地区企业,由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组织申报);

2. 项目审批手续完备规范;

3. 项目建成并完成并网接入;

4.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5. 项目投资主体信用状况良好;

6. 一个建设主体只能申报1个符合上述要求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资助

给予项目投资主体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光伏相关部分投资总额)20%的一次性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 申报时间

报单位需于2022729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浦东新区市民中心(合欢路2号)2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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