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制造业中试创新发展实施意见》(工信部联科〔2024〕11号)要求,提高新材料中试研发产业专业化水平,解决成果转化中试环节“断链”问题,促进上海市新材料成果转化,根据《上海市新材料中试基地与中试项目管理办法》(沪经信规范〔2025〕7号),决定组织开展上海市新材料中试基地(第二批)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详见《上海市新材料中试基地与中试项目管理办法》(沪经信规范〔2025〕7号)。

二、申报方式

请拟申报单位认真填写申报汇总表(附件1)与申报书(附件2),并按要求(附件3)准备附件材料;于2026年3月13日前将申报汇总表报送至联系人邮箱,于2026年3月20日前,将申报书及附件材料报送至联系人邮箱。

来源:上海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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