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上海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沪经信规范〔2022〕8号)要求,现就2026年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第一批)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条件标准
1、应在青浦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3、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4、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企业于3月22日前登录上海市企业服务云进行线上填报,并导出由系统生成的《2026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表》(2份),报送至注册地主管单位。纸质材料须签章齐全并与线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内容一致。未完成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在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时,须同时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
(二)各属地于3月31日前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2)及企业申报表递交至:外青松公路6189号青浦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K06惠企综合窗口。
三、简单更名申请
有简单更名需求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向注册地主管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各属地参照《关于组织开展上海市优质中小企业简单更名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简单更名审核工作,并及时报送审核结果。
四、培育服务
(一)主动挖掘培育。各属地要高度重视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工作,建立潜力培育库。加大政策宣贯力度,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公益免费的政策服务,确保企业了解掌握申报要求。
(二)强化赋能支持。各属地要结合实际,为创新型中小企业制订专属服务举措,完善服务专员服务机制,在金融支持、海外发展、数字化转型、融通对接等方面加大赋能力度,推动企业做大做强。
(三)加强绩效考核。各属地要制定年度培育计划,明确培育目标、工作任务、时间节点,加强跟踪服务,促进企业发展。各属地培育成效将纳入专精特新发展成效评估。
来源:上海青浦
湘应企服为企业提供:政策解读→企业评测→组织指导→短板补足→难题攻关→材料汇编→申报跟进→续展提醒等一站式企业咨询服务。
联系我们
如需了解更多服务详情或定制企业服务方案,欢迎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对接
服务热线
姚经理17521747015
谢经理15900548616
7*24小时
微信
专业顾问24小时内回复
总部地址
1.上海嘉定区江桥镇申窑艺术中心 A区205室
2.北京市通州区万达广场D座17层
3.广东佛山市禅城区绿地金融中心T1楼502-504室
4.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5F创业园A栋218室
联系我们
欢迎咨询,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服务
微信咨询
扫码添加顾问,24小时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