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上海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沪经信规范〔2022〕8号)要求,现就2025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条件标准

(一)应在上海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标准。二、组织实施

(一)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

1.线上申报:申报企业于11月26日前登录上海市企业服务云进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在线填报,并按要求上传电子材料。

2.线下申报:申报企业完成网上填报后,在线打印由系统生成的《2025年度上海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请(复核)表》后,于11月26日前报送至松江区人民北路3456号2号楼801室,提交时注意《申请表》上不能出现草稿两字,逾期未提交申报材料,视作放弃申报或复核。

3.材料要求:A4纸双面打印,订书钉装订,一式一份。其中须签章(首页章、骑缝章、真实性声明处盖公章并且法人签字或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内容一致,高新技术企业请附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审核推荐:区经委将根据评价标准,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审核通过的向市经济信息化委推荐。

5.特别提醒:本批次复核企业数较多,为了更好服务企业,加快现场材料审核,请企业提前准备、尽早提交。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

1.线上申报:申报企业于11月26日前企业登录上海市企业服务云进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在线填报,并按要求上传电子材料。

2.线下申报:申报企业完成网上填报后,在线打印由系统生成的《2025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复核)表》),于11月26日前报送至松江区人民北路3456号2号楼801室,提交时注意《申请表》上不能出现草稿两字,逾期未提交申报材料,视作放弃申报或复核。

3.材料要求:A4纸双面打印,订书钉装订,一式两份。其中须签章(首页章、骑缝章、真实性声明处盖公章并且法人签字或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内容一致。

4.审核推荐:区经委将根据评价标准,对企业申报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审核通过的向市经济信息化委推荐。

5.相关提示:申报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必须先成为创新型中小企业,可同批次一并申报。

6.特别提醒:本批次复核企业数较多,为了更好服务企业,加快现场材料审核,请企业提前准备、尽早提交。三、动态管理

(一)到期资质复核

优质中小企业有效期为三年,企业应在有效期到期前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的,有效期延长三年。

(二)简单更名申请

有简单更名需求的优质中小企业,向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来源:上海松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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