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专项资金拨付材料提交工作现已启动,请相关单位按通知申报。

一、申报条件

1.企业关于申请地区总部发展专项资金的申请报告; 

2.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复印件盖公章);

3.市商务委关于认定为地区总部的批复(复印件)。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公章。

二、申报材料

1、申报企业登陆“松江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监管平台”网址(https://zwdt.sh.gov.cn/qykj/shell_oc_sj/developmentFunds),点击“服务业发展”——“总部经济”——“外资地区总部发展专项补贴”,填报企业基本信息、申报项目信息及其他材料,并按要求将纸质申请材料报所在街镇、经开区。2.所在街镇、经开区对企业的申请资格、申请材料等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3.申报企业向区经委递交具有推荐意见的申请材料,区经委进行受理审核。

三、申报时间

2025年1月7日--2月7日

四、联系电话

联系科室:外资科联 系 人:王老师 薛老师联系电话:37722691 37722772联系地址:松江区人民北路3456号2号楼815室

上海市松江区经济委员会

2025年1月6日

政策来源:上海松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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