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将临港新片区打造成为能极高、环境优、影响大的总部经济集聚区,助推特殊经济功能区建设,根据《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沪府规〔2022〕17号)、《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持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措施》(沪自贸临管规范〔2023〕14号)等文件精神,现启动2024年度临港新片区总部经济财政扶持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在临港新片区设立或实际经营的,经市相关职能单位或临港管委会认定的各类总部企业,包括创新型企业总部、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外资研发中心、民营企业总部、贸易型总部、新片区企业总部、新片区功能型总部等。
6月17日至6月28日三、申请流程
企业在线填报并提交申报材料,具体步骤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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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应企服为企业提供:政策解读→企业评测→组织指导→短板补足→难题攻关→材料汇编→申报跟进→续展提醒等一站式企业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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