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22〕22号,附件1)和《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评审小组关于印发〈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23-2024年)的通知〉》(沪发改服务〔2023〕7号,附件2)要求,我区组织开展2024年度(第二批)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项目需符合《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评审小组关于印发〈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23-2024年)的通知〉》(沪发改服务〔2023〕7号)有关支持要求。申报方式:项目单位必须通过法人一证通在线登陆“一网通办门户网站(https://www.shanghai.gov.cn)”,选择税收征管关系所在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事项,网上填写引导资金项目申请表,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资料并加盖电子签章完成系统申报。请各项目单位于2024年7月5日前在“一网通办门户网站”完成项目在线申报。项目申报咨询联系人及方式:区发改委/产业发展科/李叶、戚淑雨,联系电话:69720967,咨询地址:青浦区公园路100号主楼204室。附件:
附件1: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评审小组关于印发《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23-2024年)的通知》.pdf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湘应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湘应企服为企业提供:政策解读→企业评测→组织指导→短板补足→难题攻关→材料汇编→申报跟进→续展提醒等一站式企业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