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陀区支持科技创新实施意见》(普科合规范〔2023〕3号)的相关规定,为促进本区初创型、中小微“互联网+”企业自主创新,加快推进产业发展,现就开展2024年普陀区“互联网+”企业发展扶持专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在普陀区注册及纳税,符合国家、市及普陀区政策导向的、有影响力或高速成长的“互联网+”企业,根据企业技术能力及成长性等,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于区域产业发展带动作用较大的“互联网+”企业给予优先支持。对已获得市、区科技小巨人企业立项支持的企业不重复享受此政策。申请本扶持专项的企业需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企业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2、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3、企业的主导产品符合国家、市及普陀区的产业政策导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或专有技术等),市场前景好;4、企业应有研发部门或机构(技术中心、实验室、测试平台等),有较完善的研发计划及与之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养(含引进)、创新激励等运作机制和规范化制度;5、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600万元以上,或利润总额在200万元以上;6、企业前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在20%以上(不足三年按实际年份填报);7、企业有较强的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灵活的激励机制;8、企业合法经营、规范运作,且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严重违法行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即日起面向全区开展普陀区“互联网+”企业发展扶持专项申报。纸质材料受理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至4月26日。线上申报:登陆申报系统https://kwxxh.shpt.gov.cn/v2/ptoa/#/user/register,于2024年4月26日前注册并完成普陀区“互联网+”企业发展扶持专项申报。同时请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份,确保电子申报材料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1)申请政府专项资金项目信用承诺书(附件1盖章签字,同时须扫描为不大于1M的PDF版,使用法人一证通上传至信用普陀https://962600.sheca.com:8443/oauth2.0/login.jsp)。(2)《普陀区“互联网+”企业发展扶持专项申请书》(附件2)及《普陀区“互联网+”企业申请简表》(附件3);(4)企业的知识产权、科研成果、管理制度、相关资质证明等;(5)企业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6)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上海市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管理(A)类或(B)类证书;(8)市级相关部门的批文、荣誉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9)2022、2023年上海市数字产业运行系统统计年报(网上填报后在线打印,https://szcy.sheitc.sh.gov.cn)。所有书面申报材料请采用A4纸双面打印,均需加盖公章后按上述顺序排列胶装成册。各申报企业须将申报材料纸质版递送至企业所在地区投促分中心:区科委、区各重点地区投资促进分中心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受理与审核;区科委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开展立项评估,根据专家意见,形成拟立项名单,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没有异议的,报区支持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审核小组审核后,作出立项决定并由区财政按程序落实专项资金拨付工作。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湘应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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