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和奖励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市、区联动给予企业2022年度研发投入5%的一次性奖励,最高50万元。企业2022年度研发投入采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口径。
采用“免申即享”方式拨付奖励资金,其中市财政拨付奖励金额的40%,区财政拨付奖励金额的60%。
1、符合条件的企业在2023年9月26日至10月13日登录“一网通办”的申报系统中确认《首次“四上”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免申即享”确认书》。办理方式:进入上海市人民政府(https://www.shanghai.gov.cn)中“按部门”->“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支持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一件事专窗->“首次四上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立即办理”->,使用“法人一证通USBKey”(USBKey中信息须保持最新)登录,勾选确认是否享受首次“四上”补贴,确认享受奖励的企业须核对企业基本信息和2022年度研发投入(采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口径),填写企业开户行和银行账号后点击提交,无需提交其他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本次奖励。2、区科技主管部门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口径审核所辖区内企业研发费用,并会同区财政局确认奖励名单及奖励资金额,出具配套承诺函上报市科委、市财政。3、市科委、市财政审核各区上报资料,并开展诚信核查,审核完成后,市科委、市财政公示奖励企业名单,并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发文公布,并拨付市级财政资金。区财政的资金拨付工作,原则上应在市财政拨付资金的次月底前完成。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湘应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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