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数据显示,全年商标注册申请量突破980万件,而因近似、缺乏显著性或违反禁用条款等原因被驳回的比例超过35%。其中,部分申请人选择提起复审,但仍有相当比例的复审请求未能获得支持。面对“商标申请复审被驳回”这一现实困境,权利人是否还有救济途径?又该如何科学评估后续行动的可行性?
商标复审被驳回并非法律程序的终点。根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申请人可在收到驳回复审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一阶段的核心在于重新组织证据、调整论证逻辑,并针对原复审决定中的具体理由进行精准反驳。例如,若原驳回理由为“与在先商标构成近似”,则需重点分析商品/服务类别差异、实际使用情况、市场混淆可能性等要素,而非简单重复初审阶段的理由。2026年审查实践中,法院对“共存协议”“长期无异议使用”等证据的采信度有所提升,这为部分案件提供了新的突破口。
某公司于2024年申请注册一件包含图形与文字组合的商标,指定使用在第9类电子设备上。初审阶段因与某品牌在先注册的纯文字商标构成近似被驳回。该公司提起复审时提交了市场调查报告、销售数据及用户反馈,证明两者在实际使用中未造成混淆。复审仍被驳回,理由是“图形部分不足以形成整体区分”。该公司随后提起行政诉讼,在庭审中补充提交了第三方平台的搜索关键词数据、消费者问卷回访记录,并邀请行业专家出具意见书,最终法院认定两商标在视觉、呼叫及含义上存在显著差异,判决撤销原复审决定。这一案例表明,诉讼阶段的证据补充与论证方式可显著影响结果走向。
面对复审被驳回,申请人应系统评估以下八个关键点:
- 仔细研读驳回复审决定书,明确具体驳回理由及法律依据,避免泛泛而谈;
- 核查是否存在程序瑕疵,如送达超期、合议组组成不合规等,此类问题可成为程序性抗辩理由;
- 重新梳理商标使用证据,包括销售合同、广告投放、媒体报道、电商平台截图等,形成完整的时间链与地域覆盖;
- 考虑提交在先商标权利人的共存同意书,尤其在非核心类别或差异化明显的场景下更具说服力;
- 评估是否可通过修改商标图样(如删除争议元素)或限缩商品/服务项目重新申请,而非执着于原方案;
- 分析同类案件的司法判例,特别是近三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裁判观点;
- 委托具备商标诉讼经验的专业代理机构,因其对证据组织、庭审焦点把握更具实操优势;
- 权衡时间成本与商业价值,若商标对主营业务影响有限,可考虑启用备用标识以避免长期陷入程序空转。
湘应企服为企业提供:政策解读→企业评测→组织指导→短板补足→难题攻关→材料汇编→申报跟进→续展提醒等一站式企业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