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徐汇区关于推动现代商贸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徐商务规〔2025〕1号)等文件精神,聚焦首店以及重点品牌促消费活动,对项目效果好的给予一定资金扶持。徐汇区商务委组织实施2025年徐汇区首店及重点品牌促消费活动奖励项目,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依法设立在徐汇区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依法纳税经营、信用状态良好。

2.申报店铺或活动须在徐汇区范围内。

3.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期间,开展的促消费活动。每项活动需单独申报,每家单位最多可申报2项活动。

4.同一项目已获得区级同类政策支持的,不再重复予以支持。

二、申报材料

对符合《徐汇区关于推动现代商贸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且申报材料齐全的项目予以受理,申请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申请报告;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年度审计报告、纳税证明、有关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4.费用清单、发票、记账凭证、付款凭证和合同协议等重要印证材料(复印件);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金使用情况审计报告(视情况而定);

6.其他视具体情况需提供的资料。

三、申报方式

1、申报单位需点击“阅读原文”下载《申请报告》,填写完毕后签字盖章,连同其他相关材料,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和电子材料各1份至区商务委。

2、电子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17时前,电子材料报送至邮箱,过期不予受理。

3、电子材料审核通过后,将通知书面材料报送时间,不接受快递、邮寄等方式。书面材料报送地址:漕溪北路366号1号楼1219室商业推进科何老师处。

4、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为正本原件(需标明),两份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正本原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封面、申请单位意见栏)、骑缝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材料,于左侧装订成册。书面申报材料不退还。

来源:上海徐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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