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黄浦区高新技术企业扶持资金管理细则》(黄科委规〔2022〕1号)规定,现就申报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2023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区内企业。

二、资助标准

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其中,注册在张江黄浦园的高新技术企业,且符合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政策和黄浦区高新技术企业扶持条件的,应申报专项发展政策,通过后补足差额5万),再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资助。

三、申报条件

1.至申报截止日,企业注册地、纳税地均应在黄浦区;
2.完成2023年度科技部高新技术企业火炬统计调查工作;
3.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或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企业,完成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工作。
四、申报材料
1.黄浦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助申请表(格式附后);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4.企业上一个月纳税证明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一式二份)。
五、申报时间
2024年10月24日-2024年10月30日
政策来源:上海黄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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