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4〕142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以下简称《办法》),为做好我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及复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请要求
(一)有效期内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提出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
(二)申请和复核企业于5月19日前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填报申请书、上传相应佐证材料。确认填报无误后,从系统下载打印《申请书》(一式3份),并同佐证材料(一份,与申请书分开装订),于5月20日前报送至闵行区企业服务中心(七莘路412号1013室)。并于5月20日前将《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4)或《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附件5)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ousy@shmh.gov.cn,无需提交纸质。
(三)《申请书》A4纸单面打印,浅蓝色封面胶装。其中“真实性申明”处加盖公章,并敲封面章及骑缝章。封面中,“推荐单位”统一填写为“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推荐时间”请填写“2024年6月”。《佐证材料》A4纸单面或双面打印均可,米黄色封面胶装,敲封面章及骑缝章。佐证材料和申请材料分开胶装。线下材料报送均需加盖企业公章,材料务必与线上数据保持一致。
(四)简单更名。更名企业已提交简单更名申请的,以变更后的企业名称进行复核申报;尚未提交简单更名申请的,请按照《关于组织开展上海市优质中小企业简单更名审核工作的通知》(沪中小企业〔2022〕3号)要求,于5月19日前同步提交简单更名申请及佐证材料至闵行区企业服务中心(七莘路412号1013室),同时将全部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zhousy@shmh.gov.cn。
二、注意事项
(一)按照工信部《通知》要求,企业须如实、自主填报,并提供有关佐证材料,不得借助第三方机构申请。企业可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参加线上申报培训,准确把握申报要求,谨防不良中介机构散播虚假信息,非法牟利。
(二)企业有关财务数据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含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研发费用等关键指标。企业提交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需为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
(三)企业申请书中“是否在产业链关键领域实现‘补短板’‘填空白’”、“企业总体情况简要介绍”等栏目,不得出现企业名称或简称。
(四)其他未尽事宜以《通知》和《办法》为准(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https://www.miit.gov.cn/查找)。
三、联系方式
(一)闵行区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周思漪
电  话:34203361
材料寄送地址:七莘路412号101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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