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推动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快产业化项目应用,根据《青浦区关于积极打响制造品牌的实施办法》(青府发〔201910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3年青浦区第二批市级产业项目配套扶持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的内容和要求

(一)支持对象

获得国家、市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JMRH专项、人工智能创新发展专项、工业互联网专项、首轮流片专项、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集成电路和电子信息制造业)等产业化项目。

项目需满足:截至申报时间已完成验收,国家级/市级扶持资金已全部到位,项目验收时间或最后一笔资金到位时间晚于202211日,且该项目未享受过区内财政扶持政策。

(二)扶持标准

按上级部门核准的资助金额给予1:1 匹配,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 万元。

(三)申报材料

1.青浦区2023年市级产业项目配套扶持资金申报表;

2.国家级/市级项目申报文件复印件;

3.获得国家级/市级立项以及验收证明文件(红头文件、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4.国家级/市级财政拨款单复印件;

5.申报单位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6.关于查询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委托授权书。

二、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企业在青浦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服务平台(http://cyfz.shqp.gov.cn)进行网上填报。

(二)街镇、区属公司初审:各街镇和区属公司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并进行网络批转。

(三)联合审核:经各街镇、区属公司初审及网络批转后,项目单位将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送至区经委,由区经委向相关委办局征询意见(重复申报情况、违规处罚情况)。

(四)公示:对审核通过的项目,由区经委在区经委官网或青浦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和服务平台上向社会公示。

(五)区级审核:由区经委报青浦区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办公室审议。

(六)资金拨付:经区产推办审议通过后,由区财政局按规定拨付资金。

三、受理截止日期及联系方式

申报截止日期:即日起至2023107

联系人:青浦区经济委员会 产业发展科 王雁琦/汤嘉昊

青浦区经济委员会

2023年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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