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进一步推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青浦区关于积极打响制造品牌的实施办法》(青府发〔2019〕10号)精神,推动品牌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2023年第三批青浦区品牌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首次获得节能(低碳)产品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SA8000、CNAS实验室认可等项目的组织。申报专项资金的组织必须符合《青浦区关于积极打响制造品牌的实施办法》(青府发〔2019〕10号)的相关规定。对首次获得节能产品认证、低碳产品认证等项目,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得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测量管理体系认证、SA8000以及地理标志等项目,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CNAS实验室认可的机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一)申报培训。区市场监管局将于10月12日下午14:00召开“2023年第三批青浦区品牌建设专项资金申报培训会”(腾讯会议号:828211559),届时将对相关政策作申报说明。(二)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首次申报请及时在“青浦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服务平台”注册账号,并将相关资质证书电子版报送区市场局质量发展科审核申报材料可直接在“青浦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服务平台”“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审批流程。线上申请案、纸质材料需报送至所属街镇(区管企业)审核、盖章确认,于项目申报截止日前将在线申请案、纸质申请材料报送至区市场局质量发展科。区市场局将对材料和线上申请案进行形式审查,确认材料完整性后报区产业政策推进办公室。(四)受理时限。2023年10月13日至10月27日(线上申报同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五)材料申报。所有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以活页夹形式成册。街镇(园区)通过审批后,请将申请表word版、银行信息表excel版,电子证书等报送至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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