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背景下,各类“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相继出台。但不少企业负责人在申报过程中常产生困惑:科技小巨人与专精特新小巨人究竟有何不同?两者是否可以同时申报?支持政策是否存在重叠?这些问题的背后,实则反映了我国产业政策在细分领域中的精准施策逻辑。

科技小巨人与专精特新小巨人虽同属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政策起源、认定主体、评价维度和发展目标上存在显著差异。科技小巨人通常由地方科技主管部门主导认定,侧重企业在技术创新能力、研发投入强度及科技成果转化效率等方面的综合表现;而专精特新小巨人则由工业和信息化系统推动,强调企业在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和新颖化四个维度的长期积累,尤其关注其在产业链关键环节的不可替代性。以2026年某东部沿海省份为例,该省科技小巨人申报要求企业近三年研发费用占营收比重不低于5%,且拥有不少于3项发明专利;而同期专精特新小巨人则更看重企业主导产品在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是否进入前五,以及是否参与行业标准制定。

一个具有代表性的案例来自一家从事高端传感器研发的制造企业。该企业在2023年成功入选省级科技小巨人名单,因其在MEMS微机电系统领域持续投入,累计获得12项核心专利,并与多所高校建立联合实验室。然而,在申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时却未获通过,原因在于其产品虽技术先进,但尚未形成规模化市场应用,细分领域市占率不足3%。直到2025年,该企业通过绑定某大型装备制造商实现批量供货,市场占有率提升至8%,才顺利通过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这一过程清晰表明:科技小巨人更看重“技术潜力”,而专精特新小巨人更强调“市场实绩”与“产业嵌入深度”。

两类认定体系虽有交叉,但政策资源分配逻辑迥异。科技小巨人企业往往能优先获得研发后补助、科技贷款贴息及创新券等支持,资金用途聚焦于技术攻关;专精特新小巨人则更容易纳入政府采购目录、获得产业链协同配套机会,并在北交所上市审核中享有绿色通道。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地方政府在2026年已开始探索“双认定”机制,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同时享受两类政策红利,但需分别满足各自指标体系,且不得重复申领同类财政补贴。这种制度设计既避免了资源错配,也鼓励企业从“技术驱动”向“技术+市场”双轮驱动转型。

  • 认定主管部门不同:科技小巨人多由科技厅(局)管理,专精特新小巨人归属工信系统
  • 核心评价维度差异:前者重研发强度与专利产出,后者重市场占有率与产业链地位
  • 政策支持方向分离:科技类侧重创新投入补贴,专精特新侧重市场拓展与融资便利
  • 申报门槛各有侧重:科技小巨人对营收规模要求相对宽松,专精特新更关注成长稳定性
  • 有效期与复审机制不同:科技小巨人通常三年一评,专精特新小巨人实行动态管理
  • 区域政策协同性不一:部分省市将两类认定打通,多数地区仍独立运行
  • 企业战略适配性关键:技术型初创企业宜先争取科技小巨人,成熟制造企业更适合专精特新路径
  • 2026年趋势显现:多地试点“双轨并行”机制,推动企业全要素能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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