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中部省份一家以传统房建为主营业务的建筑企业在2025年尝试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却因研发费用归集不规范、核心技术缺乏专利支撑而未通过评审。这一现象并非个例。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建筑业绿色化、智能化转型的推动,越来越多建筑企业开始关注高企认定,但对“建筑行业是否具备高企属性”“如何构建符合认定标准的技术体系”仍存在普遍困惑。本文结合政策导向与实务操作,系统梳理建筑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关键条件。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非仅限于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典型科技领域。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先进制造与自动化、资源与环境技术等方向均涵盖建筑相关技术。例如,装配式建筑构件智能生产系统、基于BIM的施工全过程协同平台、建筑能耗智能监测与优化算法等,若具备自主知识产权并形成核心产品,完全符合高企认定范畴。关键在于企业是否将技术成果转化为实际应用,并建立持续的研发机制。2026年政策执行中,评审机构更关注技术的真实落地性与创新层级,而非单纯看研发投入比例。

以华东地区某建筑企业为例,其在2024年启动高企筹备工作,聚焦“智能工地安全预警系统”研发。该系统融合物联网传感器、边缘计算与AI图像识别,实现对高空作业、机械操作等高风险场景的实时监测与自动报警。企业不仅申请了3项发明专利和5项软件著作权,还将该系统部署于12个在建项目,形成稳定的技术服务收入。2025年申报时,其研发费用占比达4.8%,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31%,最终顺利通过认定。这一案例表明,建筑企业需从“工程承包商”向“技术解决方案提供者”转变,技术成果必须可量化、可验证、可商业化。

建筑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需系统满足以下八项核心条件:

  • 1. 企业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且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独立法人;
  • 2. 拥有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等,其中I类知识产权(如发明专利)更具优势;
  • 3. 技术领域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的先进制造与自动化、资源与环境技术等与建筑业相关的子类;
  • 4. 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且需有明确的研发岗位设置与职责分工;
  • 5.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建筑企业可通过智能建造系统、绿色建材销售、数字化运维服务等形成技术性收入;
  • 6. 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要求(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 7. 建立完善的研发组织管理体系,包括研发项目立项、过程记录、成果转化、绩效考核等制度文件;
  • 8.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包括知识产权数量与质量、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发组织管理水平及成长性指标等综合得分。

值得注意的是,建筑企业常因业务模式特殊,在研发费用归集上存在困难。例如,现场试验成本、BIM模型开发人力投入、智能设备调试费用等,若未在财务核算中单独列支,易被认定为“工程成本”而非“研发支出”。建议企业在项目初期即设立研发辅助账,明确区分常规施工与技术创新活动。同时,技术成果的转化证明材料需具体,如用户使用报告、检测认证、合同发票等,避免仅以内部说明代替客观证据。2026年高企评审将进一步强化对“真实性”和“持续性”的审查,临时拼凑材料将难以通过。

建筑行业的高企之路并非一蹴而就,而是技术积累、管理升级与战略转型的综合体现。当企业真正将创新嵌入业务流程,而非仅视高企为税收优惠工具时,才能在政策红利与市场竞争力之间实现双赢。未来,随着智能建造、碳中和建筑等新赛道的成熟,具备高企资质的建筑企业将在招投标、融资、人才引进等方面获得显著优势。这不仅是资质的获取,更是企业面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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