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欧洲专利体系中,西班牙的实用新型专利制度常被忽视,却为中小企业和个体发明人提供了极具性价比的技术保护通道。相较于发明专利动辄数年的审查周期和高昂的代理成本,实用新型专利以快速授权、费用低廉、形式审查为主等特点,成为产品迭代快、生命周期短的技术方案的理想选择。尤其在机械、电子结构、日用工具等改进型创新领域,其实用价值不容小觑。

西班牙实用新型专利的核心优势在于其“快速确权”机制。根据西班牙专利商标局(SPTO)现行规定,只要提交的申请文件符合形式要求,通常在6至10个月内即可获得授权,远快于发明专利平均3年以上的审查周期。这种效率对市场敏感度高的产品至关重要——例如某公司于2025年开发的一款可折叠电动滑板车支架,通过实用新型专利在2026年初即完成注册,有效阻止了同类产品的快速模仿。该案例中,技术方案虽未涉及复杂算法或新材料,但结构上的巧妙组合显著提升了便携性与稳定性,完全符合实用新型“新颖性+工业实用性”的授权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西班牙实用新型专利虽不进行实质审查,但权利稳定性仍可通过后续程序保障。2026年起,SPTO进一步优化了异议和无效宣告机制,允许第三方在授权后提出技术比对证据。这意味着申请人需在撰写阶段就注重权利要求的清晰界定与现有技术的充分检索,避免因范围过宽导致后续被挑战。同时,西班牙法律允许同一技术方案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双重申请”策略),若发明专利最终获批,可放弃实用新型,实现保护期限从10年延长至20年。这种灵活安排为技术前景尚不明确的创新提供了缓冲空间。

对于计划进入伊比利亚半岛乃至南欧市场的中国企业而言,西班牙实用新型专利是构建区域知识产权壁垒的重要一环。其申请流程相对简化,无需提交实质审查请求,官方费用约为发明专利的三分之一,且支持英文提交初步文件(后续需补交西班牙语译文)。结合《巴黎公约》优先权规则,国内申请人可在首次申请后12个月内向西班牙提交实用新型申请,有效衔接国内外布局节奏。以下八点概括了该制度的关键实践要点:

  • 保护对象限于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技术方案,不包括方法、软件或化学物质;
  • 新颖性要求采用“绝对新颖性”标准,全球范围内公开即构成现有技术,但享有6个月宽限期(如因学术会议或政府主办展览披露);
  • 不进行创造性高度审查,仅要求“非显而易见”,即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并非直接推导得出;
  • 保护期限为10年,自申请日起算,不可续展;
  • 申请文件需包含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及附图(如有),说明书需充分公开以支持权利要求;
  • 可主张《巴黎公约》12个月优先权,亦可通过PCT国家阶段进入(需在31个月内完成转换);
  • 授权后可作为海关备案依据,协助拦截侵权产品进口;
  • 维权时需自行委托专业机构出具技术比对报告,法院通常采信经认证的专家意见。

随着2026年欧盟统一专利法院(UPC)全面运行,西班牙虽未加入该体系,但其国内实用新型制度反而凸显出独立性和可控性优势。对于预算有限、追求快速市场占位的创新主体,合理利用这一“轻量级”专利工具,既能降低初期知识产权投入,又能在关键市场建立法律威慑。未来,随着南欧制造业回流与绿色技术本地化趋势加强,此类结构性创新的保护需求将持续增长,西班牙实用新型专利的价值将进一步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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