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初创企业在2025年提交了一件图形商标用于其新推出的智能健康设备,2026年初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驳回通知,理由是与在先注册的某品牌图形构成近似。面对这一结果,团队内部出现分歧:一部分人主张立即提起复审,另一部分则建议修改设计后重新申请。这种两难境地,正是当前众多市场主体在商标注册过程中频繁遭遇的现实问题。

商标注册被驳回并非终点,而是进入决策节点的关键时刻。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申请人可在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复审的核心在于对原审查结论提出异议,通过补充证据、法律论证或说明使用情况,争取推翻驳回决定。而重申(即重新申请)则意味着放弃原申请日,以新申请的形式提交调整后的商标。两者在法律效力、时间成本、成功率及后续权利稳定性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例如,复审成功可保留原申请日,这对在先权利的建立至关重要;而重申虽程序简单,但可能面临相同驳回理由的再次适用,尤其当核心问题未解决时。

2026年商标审查实践显示,因“缺乏显著性”或“与在先商标近似”导致的驳回占比超过70%。针对不同驳回原因,策略选择应有所侧重。若驳回基于绝对理由(如通用名称、描述性词汇),复审成功率通常较低,除非能证明商标通过长期使用已获得“第二含义”;若因相对理由(如近似冲突),则需评估在先商标的状态——是否已连续三年未使用、是否处于撤销程序中,或是否存在共存可能性。一个独特案例发生于华东地区:某食品企业申请的“鲜果日记”文字商标被驳回,因存在一件2018年注册的“鲜果记”商标。该企业未直接复审,而是先对在先商标提起撤三申请,待其被撤销后,再以相同标识重新申请,最终获准注册。这一策略虽耗时较长,但规避了复审中难以克服的近似障碍,体现了灵活运用程序组合的价值。

企业在做出选择前,应系统评估以下八个关键点:一是驳回的具体法律依据属于绝对理由还是相对理由;二是原商标是否具备通过使用获得显著性的潜力;三是在先冲突商标的法律状态是否稳定;四是企业对商标标识的依赖程度是否允许修改;五是时间窗口是否紧迫,如产品即将上市;六是预算是否足以支撑复审所需的官费与代理成本;七是是否有充分证据支持复审主张,如销售数据、广告投入、用户认知调查等;八是重新设计商标是否会影响品牌识别与市场推广。2026年审查标准趋严背景下,盲目复审或草率重申均可能导致资源浪费。专业建议是,在收到驳回通知后,委托具备商标诉讼经验的代理机构进行可行性分析,结合个案特点制定最优路径。无论选择复审还是重申,清晰的策略与扎实的证据准备,才是突破商标注册困局的核心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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