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专利申请被驳回后,申请人是否仍有机会通过修改权利要求扭转局面?这一问题在近年来的专利复审实践中愈发关键。随着技术迭代加速与审查标准动态调整,复审阶段的修改不再只是形式补救,而成为决定专利能否授权的核心环节。尤其进入2025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修改超范围、技术方案实质变更等问题的审查尺度进一步细化,使得申请人必须在法律框架与技术表达之间精准平衡。

复审程序中的专利修改并非无限制操作。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相关规定,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且不得引入新的技术特征。但在实际操作中,如何界定“记载范围”常引发争议。例如,某公司在2024年提交的一项涉及图像识别算法的发明专利,在初审阶段因创造性不足被驳回。进入复审后,该公司将原权利要求中模糊表述的“基于深度学习模型进行特征提取”具体化为“采用卷积神经网络结构,包含至少三层卷积层与池化层交替连接”,并援引说明书中附图所展示的网络架构作为支持依据。该修改虽未增加新内容,但通过技术细节的明确化,成功回应了审查员关于技术方案不清晰的质疑,并在2025年初获得复审委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的审查实践对“隐含公开”的认定趋于严格。过去,部分申请人依赖说明书中的实施例或附图推导出未明示的技术特征,以此作为修改基础。但近期多个复审决定表明,若技术特征未以文字形式直接或间接描述,仅凭附图示意难以构成有效支持。这种变化要求申请人在撰写原始申请文件时即需预判可能的驳回理由,提前在说明书中埋设足够的技术锚点。例如,在涉及机械结构的专利中,不仅应描述主要部件连接关系,还需对可能的变型结构、材料选择或装配公差等细节进行适度展开,为后续修改预留空间。

面对日益复杂的审查环境,申请人需建立系统化的复审应对机制。这不仅包括对驳回决定的逐条分析,更涉及对原始申请文本的深度挖掘与技术逻辑重构。有效的复审修改往往不是简单删减或替换术语,而是通过重新组织技术方案的呈现方式,突出其与现有技术的本质区别。同时,结合2025年推行的审查质量提升工程,复审合议组更注重技术实质而非形式合规,这也为合理修改提供了新的突破口。

  • 复审阶段的专利修改必须严格限定在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范围内,不得引入新内容。
  • 2025年审查实践中,对“隐含公开”的认定标准明显收紧,附图或实施例不足以单独支撑未明示的技术特征。
  • 成功的修改案例往往通过细化原有技术特征(如将“深度学习模型”明确为特定网络结构)来增强方案清晰度与创造性。
  • 原始申请文件的质量直接决定复审修改的空间,建议在撰写阶段即预设可能的驳回点并预留技术描述冗余。
  • 复审修改不应仅针对驳回理由做表面回应,而需从整体技术逻辑出发重构权利要求体系。
  • 2025年审查趋势强调技术实质判断,形式性缺陷可通过合理修改弥补,但技术方案本质缺陷难以逆转。
  • 在涉及算法、AI等新兴技术领域,需特别注意将抽象概念转化为可专利的具体技术实现路径。
  • 申请人应结合复审意见与最新审查指南动态,制定分层次的修改策略,避免一次性过度修改导致程序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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