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时,不少申请人将注意力集中在商品或服务本身的类别上,却忽略了第35类——这个看似“辅助性”却对品牌保护至关重要的类别。尤其对于线上销售、连锁经营或计划开展广告推广的企业而言,若未在第35类中准确选择必要小项,可能面临他人抢注、维权困难甚至业务受限的风险。那么,在2025年的商标审查实践中,哪些小项属于第35类中“必须要选”的核心内容?

第35类商标涵盖的是“广告、商业经营、商业管理、办公事务”等服务,其本质是为他人提供商业支持的服务,而非直接销售商品。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近年的审查指引及实际驳回案例,若企业自身从事电商平台运营、开设直营或加盟门店、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商品推广等行为,必须在第35类中明确覆盖相关服务项目。例如,某食品品牌在2024年因未注册“为他人推销”(350071)这一小项,被一家本地超市以相同商标申请该服务项目并获初审公告,导致品牌方不得不启动异议程序,耗费大量时间和法律成本。这一案例凸显了核心小项缺失带来的现实隐患。

从实务角度出发,以下8个小项在2025年应被视为第35类注册中的“高优先级选项”,尤其适用于多数实体与线上结合经营的市场主体:

  • 350003:广告宣传 —— 凡涉及线上线下的品牌推广、社交媒体营销、搜索引擎广告投放等活动,均需此项支撑;
  • 350006:广告策划 —— 若企业委托第三方或自建团队制定营销方案,此项可防止他人以相同名义提供同类服务;
  • 350039:替他人推销 —— 此为电商平台、直播带货、代销模式的核心保护项,近年抢注高发区;
  • 350040:替他人采购(替其他企业购买商品或服务)—— 适用于供应链整合、集中采购平台等B2B模式;
  • 350071:为零售目的在通信媒体上展示商品 —— 明确覆盖短视频、直播、小程序商城等新兴销售渠道;
  • 350092:在线市场服务(为他人提供在线 marketplace)—— 针对自建商城或撮合交易型平台的关键项;
  • 350105: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 —— 连锁加盟品牌必备,防止他人以相同标识发展加盟体系;
  • 350120:通过网站提供商业信息 —— 涵盖官网、APP、公众号等渠道发布的招商、产品、价格等商业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企业都需要全选上述小项。例如,纯制造型企业若不涉及对外销售推广或渠道管理,可酌情缩减范围;但一旦企业有开设官方网店、参与直播带货、发展经销商网络等动作,上述小项中的多项便成为刚需。2025年商标审查趋严,审查员更注重申请人实际使用意图与所选小项的匹配度。若申请时盲目堆砌无关项目,反而可能因“缺乏使用意图”被要求说明或遭遇驳回。因此,建议在提交前结合自身商业模式、未来三年业务规划及竞品商标布局,精准筛选必要小项。专业代理机构可通过比对同类行业已注册商标的结构,辅助判断哪些小项属于“防御性必选项”。商标注册不是一次性任务,而是品牌资产构建的起点。在第35类这一“商业服务枢纽”中做出明智选择,才能为后续市场拓展筑牢法律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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