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徐汇区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及产业能级提升的扶持意见》(徐商务发〔2022〕30 号),现就本区2024年小微企业贴息贴费受理(第一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税务登记注册在徐汇区,上年纳税总额在50万元以下,规模符合工信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2、支持对象应在上海市企业服务云上完成运行监测填报。3、本次受理的小微企业利息补贴范围为2022年1月1日以后发放的贷款。4、本次受理的小微企业费用性补贴范围为2023年度产生的服务费用。(一)小微企业利息补贴小微企业利息补贴指主要用于对小微企业支付给银行、取得金融许可证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区内小额贷款公司等的贷款利息费用的补贴;申请的企业贷款,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合同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三年;贷款用途只能用于借款人经营范围内的流动资金需要,不得用于固定资产项目、各类股本权益性投资及国家明令禁止的领域。(二)小微企业费用性补贴小微企业费用性补贴指主要用于对小微企业支付给专业服务机构的劳动人事管理、法律咨询、专利代理、商标注册等服务费用的补贴。1、企业将《专项资金申请表》excel电子版及需提供附件材料的扫描版发送至受理部门指定邮箱(chenyile2022@xh.sh.cn),邮件要求:邮件主题请注明“XX公司小微利息补贴/费用补贴申请”,附件名统一为“XX公司小微利息补贴/费用补贴申请表”,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企业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2、受理部门如在审核中发现问题,将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联系。3、企业接到预审通过通知后,通过邮寄或快递将纸质申报材料寄送至上海市徐汇区商务委中小企业服务办公室(小微企业贴息贴费申请材料),收件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366号1号楼1212室,联系电话:64872222-1228。1、企业应在按时还本付息后一年内,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利息补贴申请。2、企业享受贴息贴费专项资金额度需结合企业对区域经济的贡献情况、享受各类扶持情况、当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对于企业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本市或本区财政性资金支持的同样或同类内容等情况,原则上不再重复予以支持。3、运行监测请于上海市企业服务云填报,并将企业年度填报情况截图证明,具体操作流程请查看(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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