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宝山建设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着力打造前沿产业集群,培育发展科技创新和产业融合能力,有力提升产业发展能级,加快存量企业转型升级,促进区域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宝山区加快建设科创中心主阵地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宝府规〔2021〕1号)和《关于印发<宝山区加快建设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宝经规〔2021〕1号)有关规定,现就2022年度宝山区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对于新引进的高技术服务、专业服务、时尚消费、文化创意等领域的重点企业,在宝山区租赁办公用房的,一定期限按企业当年办公用房租金总额的6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1、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引进或迁入的新兴产业企业租赁宝山区办公用房500㎡以上2、公司社保缴纳人员超过30人以上(依据社保缴纳单人数)1、2019年1月1日以后在宝山区扩租办公用房500㎡以上2、公司社保缴纳人员超过30人以上(依据社保缴纳单人数)2、宝山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请表(WORD,必填) 3、宝山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信息表(EXCEL,必填)5、企业近两年在进出口管理、财务管理、工商管理、税务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环保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等方面无违法行为的承诺书。(PDF,必填)6、关于申报宝山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审核意见书(PDF,必填)7、房屋租赁合同、6个月房租发票及银行支付凭证;扩租企业还需提供扩租前房屋租赁合同、6个月房租发票及银行支付凭证。(PDF,必填,材料上传至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处) 对从事大宗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平台,自引进或设立年度起交易额(开票)首次超过100亿元、500亿元、1000亿元的重点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80万元一次性奖励;1000亿元后每增加500亿元,均给予一次性奖励80万元(即首次突破1500亿元、2000亿元等均给予一次性奖励80万元)。 对新引进或新设立的其他各类电子商务交易综合服务平台以及各类电子商务交易类企业,已纳入社零额统计的,自引进或设立年度起交易额(开票)首次超过5亿元、10亿元、20亿元的重点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4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20亿元后每增加10亿元,均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即首次突破30亿元、40亿元等均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新引进或新设立的从事大宗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平台。新引进或新设立的其他各类电子商务交易综合服务平台以及各类电子商务交易类企业。2、宝山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请表(WORD,必填) 3、宝山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信息表(EXCEL,必填)5、企业近两年在进出口管理、财务管理、工商管理、税务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环保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等方面无违法行为的承诺书。(PDF,必填)6、交易额(开票)信息、涉税事项调查证明材料(PDF,必填)项目申报采取全程网办方式。企业在申报期内进行网上自主申报。区商务委将对申报内容进行审核,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缺少相关内容的,将予以退回或要求申报企业在限定时间内补正。登录一网通办宝山频道,在租金补贴扶持、产业做优做强等项目中选择相关条目进行申报。本年度申报受理时间为2022年10月8日起至2022年10月25日止。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湘应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湘应企服为企业提供:政策解读→企业评测→组织指导→短板补足→难题攻关→材料汇编→申报跟进→续展提醒等一站式企业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