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

《闵行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的政策意见》(闵府规发[2019]1号)和《闵行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政策意见的操作细则》(闵科委规发[2021]2号)

(一)国内发明专利资助

1.申请条件

获得授权且权利维持有效。

2.扶持标准

1)对获得授权的每项国内发明专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每件缴纳官费50%的资助,每项最高资助1700;“港澳台发明专利按国内发明专利标准资助;

2)国防专利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二)国外发明专利资助

1.申请条件

通过PCT途径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受理局向美国、欧洲专利局、日本、韩国申请发明专利并获得授权。

2.扶持标准

1)向美国、欧洲专利局、日本、韩国申请发明专利并获得授权,资助总额不超过官费的50%。其中,美国每项最高资助9000元,欧洲专利局每项最高资助2万元,日韩每项最高资助5000元。

2)同一专利资助不超过3个国家或地区(通过欧洲专利局申请且授权的视作1件专利)。

三)知识产权(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工作

1.申请条件

被认定为2022年上海市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首期)。

2.扶持标准

按照市局实际资助款项的1:0.5匹配。

(四)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

1.申请条件

经评定的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项目。

2.扶持标准

经评审,验收通过后按照项目实际发生费用一次性给予50%

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资助。

(五)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体系和运营转化体系建设示范项目

1.申请条件

1)通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认证;

2)通过专家评审。

2.扶持标准

经评审,给予验收通过的单位一次性10万元的资助。

二、注意事项

1.国内外发明专利授权公告日不得早于202171日。

2.申请人以官方证书上载明的第一申请人为准。

3.对于专利年费和专利代理等中介服务费不予资助,官费证明材料须注明所对应的专利号,且申请人一致。

4.授权证书上地址须为闵行区范围内。

5.市、区两级专利资助不得重复申请,一经发现,取消今后各级各类资助。

6.申报材料须合法真实有效,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报流程

登录闵行区科创服务平台(http://kc.shmh.gov.cn),点击科创政策申报”—“支持发展科技专业服务”—“优化知识产权服务,按系统提示申报。

四、其他说明

1.全程通过网上申报,不再递交纸质材料。

2.网上申报时间

1)知识产权分析评议、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体系和运营转化体系建设示范项目:2022818—920集中申报,现场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2)国内外发明专利资助:2022818—930日集中申报

3)上海市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配套资助:另行通知。

以上项目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申报。

3.申报咨询

1)申报系统问题咨询:刘老师13816072542

2)申报政策咨询:陆老师64120612,赵老师64122688-209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湘应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湘应企服为企业提供:政策解读→企业评测→组织指导→短板补足→难题攻关→材料汇编→申报跟进→续展提醒等一站式企业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