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根据《普陀区支持科技创新实施意见》(普科合规范〔2023〕3号)精神,现开展2023年度企业技术中心相关政策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普陀区依法设立,无违法违规行为,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区域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
二、支持标准
1、首次获得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企业产值在1亿元以下的,最高给予30万元的奖励;企业产值在1亿元以上的,最高给予50万元的奖励。
2、首次获得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最高给予100万元的奖励。
3、通过国家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的企业,分别最高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三、申报条件
1、企业首次获得2023年普陀区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2、经普陀区推荐,企业首次获得2023年上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3、经普陀区推荐,通过2023年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
4、经普陀区推荐,通过2023年上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
四、申报材料
1、普陀区支持科技创新项目资金申请表(附件1-1、1-2、1-3、1-4)。
2、申请政府专项资金项目信用承诺书(附件2)。
3、获得认定或评价通过文件复印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申请首次获得2023年普陀区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认
定奖励资金的企业,如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称号且在有效期内,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A4纸打印,其中第1项申请表、第2项信用承诺书需要原件2份,第3、4、5项需要复印件2份,所有材料均加盖公章(不装订)。全套材料电子版扫描成PDF格式(普陀区支持科技创新项目资金申请表除PDF版外,另需word版一并打包)需发送至邮箱zr1@shpt.gov.cn。
请将《申请政府专项资金项目信用承诺书》(附件2)扫描成不大于1M的PDF文件,使用法人一证通上传至“信用普陀”,网址:https://www.shpt.gov.cn/xypt/promise/page_xycn.html。
五、申报须知
1、企业申报时间
2024年4月1日-4月22日(逾期不受理)。
2、材料递交
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签章齐全后按要求递送至区商务委。
地   址:普陀区铜川路1321号2号楼1011室
3、结果反馈
区商务委会同区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对申请项目审核通过后,向企业反馈结果。
政策来源:上海普陀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湘应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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