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释放内需潜力,推动供给体系和需求结构相适应,2024年“共享计划”供应商优选申报工作于即日开始!
一、申报背景
“共享计划”,是市经信委和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的市经信系统工会集采、团购供应商集中遴选工作。2016年启动以来,评选了一批又一批上海“专精特新”企业、老字号企业以及品牌企业优质产品列入“共享计划”名单。8年来,服务工会会员逾50万人,累计销售额超3亿元,为工会会员提供了丰富的优质产品和服务,创造高品质生活。
二、申报时间
2024年3月13日——2024年3月22日
三、申报条件
遵循“自主自愿”申报原则,申报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1、拥有自主品牌或商标;
2、企业注册地和经营地在上海市,上海“专精特新”企业、 老字号企业、品牌企业等可优先考虑;
3、主营业务或产品、服务符合企业福利集采、员工团购需求,例如食品饮料、数码家电、服饰箱包、日化日用、家纺家居、办公文具、运动健康、护理保健、母婴育儿、工会相关服务等;
4、企业正常经营,无不良诚信记录;
5、仍在有效期内的“共享计划”供应商无需重复申报,具体见附件2《2023年“共享计划”供应商名单》。
四、申报方式
1、申报材料
材料一:填写《2024年“共享计划”供应商申请表》(见附件1)并加盖企业公章。表单内容均为必填,文字叙述简洁精炼,内容确保准确、真实、合法、有效。
材料二: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以上材料缺一不可!
2、提交方式
请申报企业于3月22日(下周五)15:00前将申报材料邮件发送至420989757@qq.com
申报材料需同步向松江区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进行报备,邮箱:sjzxqy809@126.com
3、审核流程
“共享计划”项目组将联合信用评价机构对企业进行初审,通过者将收到参加终审的短信或电话,终审方式为专家组面审。终审结果将在“上海市企业服务云”公示一周,通过公示期的企业将正式成为新一轮“共享计划”供应商。
4、动态管理
申报工作原则上每年开展1次。“共享计划”供应商管理采取“有进有出”动态管理机制。列入名单的供应商有效期为2年,到期后由“共享计划”项目组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有效期延长2年。期间,如供应商发生经营不善、产品和服务质量严重降低等情况或严重失信、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直接取消供应商资格,且至少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附件1:2024年“共享计划”供应商申请表
附件2:2023年“共享计划”供应商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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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松江区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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