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黄浦区推进品牌创新发展实施意见》的规定(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支持相关项目:
(一)建设品牌高地。结合黄浦区域产业发展特点,支持企业获得“上海品牌”认证和中国驰名商标认定保护,并在品牌战略指导下在国外开展商标注册,产业园区创建“知名品牌示范区”,以及旅游区和旅游品牌创A提升的,均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或补贴。(二)大力发展品牌经济。对自主品牌企业参加国(境)内外重大专业会展,以及品牌连锁企业积极开拓全市和全国市场,给予相应的成本补贴。同时,积极鼓励支持老字号企业创新发展,对于老字号企业进行产品设计和生产工艺改造升级,开发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推动品牌在产品、技术、业态、模式等方面创新,企业提高品牌建设能力、保护和促进老字号发展的,给予一次性资助。(三)优化品牌发展环境。对企业依法进行商标维权并胜诉的,对其合理支出费用等进行一定比例资助;支持企业和各类社会团体开展品牌孵化,引进落地各类品牌公共服务平台或机构,开展品牌价值评估与交易、战略咨询、人才培训、知识产权注册指导、纠纷调解、宣传培训、维权服务等具有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公共服务。视不同情况,给予单个项目相应补贴。(四)支持品牌宣传推广工作。鼓励品牌企业参加国家、市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品牌培育、品牌教育、品牌宣传推广及展示展览、博览会等各项活动。资金申报时间为2024年3月1日~3月31日,对2023年度(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的项目进行申报。
(1)登录黄浦区企业发展服务平台——通知公告栏目(网址如下:http://zzcx.shhuangpu.gov.cn);(2)申请旅游景点、旅行社A级评定的,下载并填写《黄浦区旅游景点、旅行社通过A级评定和A级复核申请表》;(3)申请知识产权类项目的,下载并填写《2024年度黄浦区品牌专项资金(海外注册、商标维权)项目申请表》。同时准备相关申报材料。(4)除上述(2)、(3)以外,申请其他项目的,下载并填写《2024年度黄浦区品牌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同时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要求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请存储在U盘内。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版+U盘)按要求准备齐全后,于2024年3月31日17时前送至相关部门,逾期不予受理。书面申报需现场提交,不接受快递、邮寄等方式。申报知识产权类(海外注册、品牌维权等)的单位,材料递交至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河南南路800号309室);申报创建旅游示范区、旅游品牌创A提升类的单位,材料递交至黄浦区文化和旅游局(地址:重庆南路100号409室);申报品牌网点拓展、专业展会、老字号企业创新提升类的单位,材料递交至黄浦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文创品牌部(地址:黄浦区广东路357号西910室)。(一)、申请本指南“支持范围”中第(一)类的,需提供以下材料:1、填写《黄浦区品牌创新发展项目扶持专项资金申请表》。(在申请书封面和申报单位意见处加盖公章)。2、2023年度获得品牌认定证书复印件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2023年度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利润表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4、若获得国家级品牌称号已得到市政府奖励的,则提供市奖励扶持资金入帐单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5、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7、2023年度企业各种税项完税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二)、申请本指南“支持范围”中第(二)、(三)、(四)类的,需提供以下材料:1、填写《黄浦区品牌创新发展项目扶持专项资金申请表》。(在申请书封面和申报单位意见处加盖公章)。2、项目申请报告:可根据项目情况形成约500—1500字的报告(基本情况、项目概述、项目时间、项目投入、效益评估等),并加盖单位公章。3、项目申报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5、项目投入资金发票复印件(提供的项目经费发票,必须以资本性投入,可形成企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递延资产的投资为主)。6、网点拓展类项目提供新网点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7、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9、2023年度企业各种税项完税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申报材料要求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请存储在U盘内。纸质版请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封面、申请单位意见栏)、骑缝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采用A4纸双面打印,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材料,并添加目录明细,于左侧装订成册。书面申报材料及U盘均不退还。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湘应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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