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产业集群创新发展,根据《松江区产业创新集群试点认定管理办法》(松科委规〔2020〕2号)要求,组织开展2023年松江区产业创新集群试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集群试点工作一般以产业园区、经济小区等管理机构和科技领军企业为主体。
二、申报条件
1.产业市场前景广阔、特色优势突出,具备一定的经济规模、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2.产业园区、经济小区申请集群试点,必须对产业的发展有愿景,对集群试点建设有科学性、前瞻性和可实施性的规划。
3.科技领军企业申请集群试点,必须具有一定的行业话语权和影响力,对所在地产业发展具有引领和带动作用,对集群试点建设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和可实施性的规划,对集群内企业必须发挥服务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三、申报流程
1.企业登录“松江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监管平台”(https://zwdt.sh.gov.cn/qykj/shell_oc_sj/developmentFunds),在“科技创新”栏目申请“G60松江科创走廊-培育创新主体”项目点击“立即申报”,在线填写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 
2.科室初审和街镇、园区审核通过;
3.企业将申报材料1-6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后,采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五份,申报材料不退还),并电话联系所属街镇(开发区)或区直属园区已申报的项目(联系电话请在申报平台查阅),经审核同意后,由街镇(开发区)或区直属园区审批并生成《松江区产业专项补贴项目街镇(开发区)初审意见表》,由注册地相关经济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企业取回初审意见表原件。
四、申报材料
1.松江区产业创新集群试点认定申报表(平台在线填报);
2.松江区产业创新集群建设计划 (平台在线填报);
3.松江区产业创新集群现状与目标(平台在线填报);
4.松江区产业创新集群主要企业汇总表(平台在线填报);
5.松江区产业创新集群主要服务机构汇总表(平台在线填报);
6.松江区产业创新集群建设资金预算表(平台在线填报);
7.松江区产业专项补贴项目街镇(开发区)初审意见表。
五、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10月20日-10月27日
材料报送时间:2023年10月23日-10月27日
逾期不报,视为主动放弃
六、材料报送地址
松江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园中路1号1号楼524室)产业促进科,工作日8:30-11:30 13:30-17:00。
政策来源:上海松江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湘应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湘应企服为企业提供:政策解读→企业评测→组织指导→短板补足→难题攻关→材料汇编→申报跟进→续展提醒等一站式企业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