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数据显示,全年商标异议申请量突破18万件,较前一年增长约9%。这一数字背后,反映出市场主体对品牌保护意识的提升,也暴露出大量企业在商标注册阶段忽视前期检索与风险评估的问题。当一份商标异议通知书送达申请人手中,往往意味着数月甚至数年的注册进程可能被中断。面对这一现实挑战,企业该如何科学、高效地应对?

商标异议程序并非简单的“驳回”或“通过”二元选择,而是一个涉及法律依据、证据链构建、时间节点把控和策略调整的系统性工程。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对商标提出异议。异议理由通常包括违反禁用条款、缺乏显著性、与在先权利冲突(如相同或近似商标、著作权、姓名权等)以及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等。实践中,超过七成的异议案件聚焦于在先商标权冲突,其中不乏因跨类保护、驰名商标认定或恶意抢注引发的复杂情形。

某公司于2024年申请注册“云途”文字商标,指定使用在第35类广告营销服务上。该商标初审公告后,一家主营智能物流设备的企业提出异议,主张其早在2021年就在第9类、第39类商品/服务上使用“云途”标识,并已形成一定市场影响力。尽管双方所涉类别不同,但异议人提交了大量销售合同、媒体报道、用户评价及行业展会资料,证明其商标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审查机关最终认定,被异议商标的注册易导致消费者混淆,构成对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商标的不当攀附,故裁定不予核准注册。这一案例凸显了跨类保护在异议程序中的实际效力,也提醒申请人在布局商标时需全面评估潜在冲突,而非仅限于自身经营类别。

针对商标异议,申请人可采取以下八项具体措施:

  • 收到异议通知书后,立即核查异议期限,确保在法定30日内提交答辩材料,避免因逾期被视为放弃权利;
  • 全面分析异议理由及证据,区分程序性瑕疵与实质性争议,针对性制定答辩策略;
  • 若异议基于在先商标,应重点比对商品/服务类别、商标标识近似度及实际使用情况,必要时可申请对方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撤三”);
  • 积极收集自身商标使用证据,包括销售发票、广告投放记录、电商平台数据、用户反馈等,证明商标已投入真实商业使用;
  • 对于恶意异议,可反向主张对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提交其批量抢注、敲诈勒索等行为的线索;
  • 考虑通过协商和解、共存协议等方式化解争议,尤其在双方业务无实质重叠时,可降低维权成本;
  • 如对异议裁定结果不服,可在15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启动后续行政救济程序;
  • 提前规划商标布局,在核心类别及关联类别进行防御性注册,减少未来被异议风险。

进入2026年,商标异议处理将面临更严格的审查标准与更快的审理节奏。国家知识产权局正推动异议案件电子化全流程管理,要求所有证据材料通过官方平台上传,并强化对虚假证据的惩戒机制。同时,随着人工智能辅助审查系统的推广,商标近似判断将更依赖大数据比对,申请人需在提交申请前利用专业工具进行深度检索。值得注意的是,异议程序不仅是权利对抗的战场,更是品牌战略的延伸。一次成功的异议答辩,不仅能保住商标注册资格,还能为后续维权积累有利判例。反之,若应对失当,不仅丧失商标权,还可能被对方反诉侵权。因此,建议企业在遭遇异议时,尽早引入具备商标诉讼经验的专业代理机构,结合商业目标与法律手段,制定兼顾效率与效果的应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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