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标申请实践中,一个反复被提及的问题是:仅由阿拉伯数字组成的标识,是否具备作为商标注册的资格?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却牵涉到商标法对“显著性”的核心要求。随着市场中产品命名日益简洁化,不少企业尝试用生日、年份、序列号等纯数字作为品牌标识,但多数遭遇驳回。2026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审查此类申请时,依然坚持严格标准,强调数字本身若缺乏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功能,难以获得专用权保护。
商标的本质在于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纯数字若仅为通用型号、计量单位、日期或行业惯用编码,则不具备这一功能。例如,某公司曾于2025年尝试将“2026”注册为教育培训类商标,理由是该数字代表其课程启动年份。然而审查员认为,“2026”属于公有领域的时间标识,任何主体均可合理使用,若赋予其独占权,将不当限制他人正当表达。类似地,诸如“888”“168”等吉祥数字,虽在文化中有积极寓意,但因长期被广泛用于促销、定价或祝福语境,已被视为缺乏固有显著性的符号。
不过,并非所有纯数字商标均被一概否定。关键在于是否通过使用获得了“第二含义”(即消费者能将其与特定经营者建立稳定联系)。2023年曾有一起独特案例:某地方特色食品企业长期使用“1953”作为其老字号糕点的包装主标识,该数字为其创始年份。经过十余年持续使用,当地消费者普遍将“1953”与该品牌产品关联。在补充提交销售数据、广告宣传记录及市场调查报告后,该商标最终在第30类商品上获准注册。这一案例表明,即使初始缺乏显著性,长期、广泛、一致的商业使用仍可能使纯数字获得可注册性。但需注意,此类成功注册极为罕见,且举证门槛极高。
面对纯数字商标的注册困境,申请人可采取多种策略提升成功率。一是避免使用常见数字组合,如连续数(1234)、重复数(7777)或广为人知的吉祥数;二是将数字与图形、字母或特定字体设计结合,形成整体具有显著性的标识;三是在申请前进行充分的市场使用,积累消费者认知证据;四是选择非直接描述商品特征的类别注册,例如将“365”用于软件服务而非日历产品。2026年审查趋势显示,即便数字本身通用,若整体设计具有独创性,仍可能通过形式审查。但最终能否确权,仍取决于是否真正发挥识别来源的作用,而非仅作为装饰或信息传递工具。
- 纯数字商标需具备显著性才能注册,通用数字通常被认定缺乏识别功能
- 年份、序列号、吉祥数字等因公共属性强,注册难度极大
- 通过长期使用获得“第二含义”是少数可行路径,但举证要求严格
- 2026年商标审查仍延续对纯数字的审慎态度,强调防止公共资源私有化
- 单一数字组合如“888”“168”在多类商品中已被视为行业通用符号
- 结合图形或特殊设计可提升整体显著性,但数字部分仍可能被声明放弃专用权
- 真实案例显示,仅当数字与特定经营者形成稳定市场联系时,才可能获准注册
- 申请前应评估数字的公共属性、使用历史及目标类别的相关性,避免盲目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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