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标注册过程中,申请人常会遇到初审被驳回的情形。面对驳回通知,不少人会疑惑:商标可以几次驳回复审申请?是否只要反复提交就能最终获准注册?这一问题看似简单,实则涉及程序规则、法律逻辑与实务策略的多重维度。本文将从制度框架、操作实践、典型案例和未来趋势四个层面,系统解析商标驳回复审的次数限制及其应对路径。

根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商标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后,申请人可在法定期限内(通常为15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这是法律赋予申请人的正式救济途径。值得注意的是,一次驳回仅对应一次复审机会。若复审结果仍为不予核准注册,该决定即为终局性行政裁定,不能再就同一申请再次提起复审。换言之,针对同一商标、同一申请号、同一驳回事由,仅允许一次驳回复审。实践中,部分申请人误以为可多次提交复审以“试错”或“等待审查标准变化”,这种做法不仅无效,还可能因重复提交被视为程序滥用。

2025年曾发生一起具有代表性的案例:某食品企业为其新推出的植物基饮品申请图形商标,因被认为与在先注册的某饮料品牌近似而被驳回。该企业在首次复审中未充分论证商品类别差异与消费群体区分,复审被维持驳回。随后,企业并未重新设计商标或调整申请策略,而是试图通过修改理由书再次提交复审,结果被评审委员会以“同一事项已作终局裁定”为由直接不予受理。这一案例清晰表明,程序上不存在“第二次驳回复审”的空间。但若申请人对原商标进行实质性修改(如改变显著部分、调整要素组合),并以新申请号重新提交,则属于全新申请,不受此前复审次数限制。这并非“多次复审”,而是“重新申请”。

结合2026年商标审查趋势,驳回率持续处于高位,尤其在第30类(食品)、第9类(电子设备)和第35类(广告销售)等热门类别中,近似判断日趋严格。在此背景下,申请人更应重视首次复审的质量,而非寄望于多次尝试。有效的复审策略包括:精准分析引证商标的注册状态(如是否连续三年未使用)、提供市场实际使用证据以证明无混淆可能性、引用司法判例或审查标准变化作为支撑。同时,若复审失败,可考虑通过行政诉讼进入司法程序,这虽非“第二次复审”,但属于合法的后续救济渠道。需注意的是,诉讼阶段仍围绕原复审决定展开,不能新增未在复审中提出的理由或证据(除非有正当理由)。综合来看,商标驳回复审虽仅有一次机会,但通过专业准备与多维策略,仍可显著提升成功率。

  • 商标被驳回后,仅允许就同一申请提交一次驳回复审,不可重复申请。
  • 复审决定为终局行政裁定,不能再就相同商标和事由二次复审。
  • 若对原商标进行实质性修改并重新提交申请,属于新申请,不受此前复审次数限制。
  • 复审应在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15日内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 复审理由需紧扣驳回依据,提供针对性证据,如使用证据、引证商标撤销情况等。
  • 2026年审查趋严,热门类别近似驳回率高,首次复审质量至关重要。
  • 复审失败后,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但不得新增未经复审程序的理由。
  • 专业代理机构在证据组织、法律论证和程序把控上能显著提升复审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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