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在2025年的一次例行安全检查中,因未及时完成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为3的年度等级评测,被监管部门通报并暂停部分对外服务接口。这一事件引发业内对等保三级系统运维合规性的重新审视:为何一个已通过初次测评的系统,仍会在后续运营中暴露出严重风险?这背后反映出的,不仅是对等级评测形式化的误解,更是对“动态合规”理念的忽视。

根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及相关国家标准,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为3(简称“等保三级”)适用于一旦遭到破坏,会对社会秩序、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的重要信息系统。这类系统通常涵盖金融交易核心平台、大型医疗健康数据平台、城市交通调度中枢、以及关键政务服务平台等。2026年,随着《网络安全法》配套细则的进一步落地,对等保三级系统的监管将更加严格,不仅要求首次定级备案和测评,更强调持续的安全监测、定期复测与应急响应能力验证。这意味着,等级评测不再是“一劳永逸”的合规动作,而是贯穿系统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管理机制。

在实际操作中,许多组织在等级评测过程中常陷入几个典型误区。例如,仅满足于技术层面的设备堆砌,忽视管理制度与人员意识的同步建设;或在测评前临时补材料,测评后即放松管理,导致安全防护出现“断崖式”退化。一个独特但具代表性的案例发生在某区域性社保信息平台:该平台在2024年通过等保三级初测,但在2025年的一次红蓝对抗演练中,攻击方仅通过一个未及时修补的中间件漏洞,便绕过边界防火墙,直接访问核心数据库。事后复盘发现,该系统虽具备基本的安全设备,但缺乏有效的日志审计联动机制,且运维人员未按制度执行漏洞扫描周期。这一案例清晰表明,等级评测的核心价值在于推动组织建立“可验证、可追溯、可响应”的安全体系,而非仅仅获取一张合规证书。

要真正实现等保三级系统的有效防护,需从多个维度协同推进。具体而言,以下八点是确保等级评测实效性的关键要素:

  • 明确系统边界与资产清单,避免因业务扩展导致保护范围模糊,影响定级准确性;
  • 依据GB/T 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逐项对标,区分通用要求与行业附加要求;
  • 建立覆盖物理环境、网络架构、主机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及安全管理中心的纵深防御体系;
  • 部署符合等保三级要求的日志审计系统,并确保至少6个月的日志留存,支持安全事件回溯;
  • 制定并演练符合实际业务场景的应急预案,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实战化应急响应测试;
  • 对第三方测评机构的选择需审慎,优先考虑具备CNAS资质且熟悉本行业业务逻辑的机构;
  • 在2026年监管趋严背景下,建议将等级评测与ISO 27001、DSMM等其他安全框架进行融合管理,提升整体安全治理水平;
  • 定期开展内部安全意识培训,确保开发、运维、管理人员均理解其在等保体系中的责任与操作规范。

等级评测的本质,是国家网络安全治理体系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领域的具体落地。它既是一道合规门槛,更是一套持续改进的安全方法论。面对日益复杂的网络威胁环境,组织若仅将等保三级视为“应付检查”的任务,终将在真实攻击面前暴露脆弱性。唯有将等级保护要求内化为日常安全运营的组成部分,才能在保障业务连续性的同时,真正履行对用户、社会乃至国家的安全责任。未来,随着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技术在等保三级系统中的广泛应用,等级评测的内容与方式也将不断演进,但其核心目标始终不变:构建可信、可控、可恢复的信息系统安全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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