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项发明专利申请在实质审查阶段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驳回决定时,申请人是否只能接受结果?现实中,大量技术方案因审查员对技术理解偏差、对比文件适用不当或权利要求撰写瑕疵而被错误驳回。2025年数据显示,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的复审请求中,约38%最终获得撤销原驳回决定的结果。这说明,驳回并非终点,而是进入更专业、更精细争辩阶段的起点。

专利驳回申请复审的核心在于精准识别驳回理由中的技术误判或法律适用错误。例如,某公司于2024年提交的一项涉及智能温控系统的发明专利,在初审中被认为与2019年公开的一篇日本专利文献构成相同技术方案。但该公司在复审请求中通过技术特征比对表指出,其方案中特有的反馈调节模块与现有技术中的开环控制存在本质区别,并补充提交了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功能验证报告。复审合议组采纳该证据,认定创造性成立,最终撤销原驳回决定。这一案例凸显了技术细节澄清与辅助证据在复审中的决定性作用。

启动复审程序需严格遵循法定时限与形式要求。自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必须提交复审请求书,并缴纳官费。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权利。复审请求书不能仅重复原申请文件,而应针对驳回通知书中指出的具体缺陷逐项回应。若原权利要求因缺乏新颖性被驳回,可考虑在不超出原说明书范围的前提下,通过合并从属权利要求或引入实施例中的技术特征进行限缩修改。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新修订的《专利审查指南》进一步明确:复审阶段允许对权利要求进行适应性调整,但不得新增未记载的技术内容。

实践中,申请人常因策略不当导致复审失败。为提升成功率,需系统规划应对路径。以下八点概括了关键操作要点:

  • 仔细研读驳回决定全文,区分事实认定错误与法律适用争议,明确复审切入点;
  • 组织技术研发人员与专利代理人共同分析对比文件,确认是否存在技术启示误判;
  • 在复审请求书中采用结构化论述,逐条反驳审查意见,避免笼统陈述;
  • 必要时补充实验数据、用户测试报告或行业标准文件作为佐证材料;
  • 如原说明书支持,可对独立权利要求进行合理限缩,增强可授权性;
  • 关注复审程序中的口审机会,提前准备技术演示或专家证言;
  • 避免在复审阶段引入全新技术方案,防止被视为超范围修改;
  • 若复审仍维持驳回,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保留司法救济渠道。

专利制度的本质是平衡创新激励与公共利益,驳回决定只是审查过程中的一个节点。面对驳回,冷静分析、专业应对远比被动接受更为重要。随着2025年专利审查周期进一步压缩,审查员工作负荷增加,技术理解偏差难以完全避免。此时,申请人通过规范、有力的复审程序,不仅是在维护自身权益,也在推动审查质量的持续优化。未来,随着人工智能辅助审查系统的推广,人机协同下的专利授权将更趋精准,但人类对技术本质的判断仍不可替代——这正是复审制度存在的深层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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