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5年,随着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普遍提升,商标申请数量持续攀升的同时,商标异议案件也呈现显著增长趋势。不少企业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并初审公告后,满怀期待等待核准注册时,却突然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送达的《商标异议答辩通知书》——自己的商标被他人提出异议。这种“眼看就要成功却被拦下”的情况,不仅打乱了企业的品牌推广节奏,还可能带来额外的时间成本与法律风险。那么,商标注册了被异议,究竟意味着什么?企业又该如何科学、高效地应对?

商标异议制度是我国《商标法》设立的重要程序性机制,旨在通过公众监督防止不当注册,保障在先权利人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2025年最新统计数据,全国商标异议申请量已连续三年保持10%以上的年增长率,其中近六成异议理由涉及“与在先商标构成近似”或“损害他人在先权利”。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异议都能成立。实践中,大量异议属于恶意抢注后的反制手段,或是竞争对手为拖延对方品牌上市而采取的策略性行为。因此,收到异议通知并不等于商标注册失败,关键在于企业能否在法定期限内(通常为30日)提交有力、合规的答辩材料。

以某东部沿海城市一家新兴食品企业为例:该企业在2024年底申请注册一个融合地域文化元素的图形商标,用于其主打的即食海产品系列。2025年初,该商标通过初审并进入公告期,但随后被一家外地同行以“图形与我方在先注册商标高度相似,易导致消费者混淆”为由提出异议。乍看之下,两图形确有部分线条重合,但深入比对发现,异议方商标核定使用在调味品类别,而被异议商标指定在即食水产类,二者在商品功能、销售渠道、消费群体上存在明显差异。更重要的是,该食品企业早在异议方注册前两年就已在本地市场实际使用该图形标识,并留存了完整的销售记录、广告投放凭证和消费者反馈数据。在专业代理机构协助下,企业迅速整理证据链,重点突出“不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及“已形成稳定市场秩序”两大核心论点,最终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异议不成立,商标顺利获准注册。这一案例说明,扎实的使用证据和精准的法律论证,是应对异议的关键武器。

针对“商标注册了被异议”这一常见困境,企业应从以下八个维度系统化应对:

  • 1. **及时响应,严守时限**:收到异议通知后务必在30日内提交答辩,逾期视为放弃权利,商标将直接不予注册。
  • 2. **全面分析异议理由**:仔细研读异议人提交的理由书及证据,判断其主张是否基于《商标法》第三十条(近似冲突)、第十三条(驰名商标保护)、第十五条(代理人抢注)或第三十二条(损害在先权利)等条款。
  • 3. **核查自身商标使用情况**:若已实际使用,应系统收集销售合同、发票、广告宣传、电商平台截图、用户评价等使用证据,证明商标已建立市场识别度。
  • 4. **评估商品/服务类别关联性**:即使图形或文字部分相似,若双方指定商品在功能、用途、消费对象等方面差异显著,可主张不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 5. **警惕恶意异议行为**:如发现异议人无实际经营、未在相关领域使用商标,或存在批量异议记录,可向审查机关指出其缺乏正当利益基础。
  • 6. **必要时主动补充证据**:除答辩书外,可同步提交《商标使用声明》《市场调查报告》或第三方出具的品牌知名度证明,增强说服力。
  • 7. **考虑协商或共存协议**:若异议方确有合理在先权利,且双方业务无实质冲突,可尝试签署商标共存协议,作为答辩辅助材料提交。
  • 8. **做好后续救济准备**:若异议裁定不利,可在15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同时评估是否需调整品牌策略或启动新商标申请预案。

需要强调的是,在2025年的商标审查实践中,审查机关愈发注重“实际使用”与“市场现实”对商标权属判断的影响。这意味着,即便形式上存在近似可能,只要能证明消费者不会混淆,或异议方长期未使用其商标,异议成功率将大打折扣。因此,企业不应被动等待注册结果,而应在申请前做好检索,在使用中留存痕迹,在遇异议时积极举证。唯有将商标管理融入日常经营,才能真正构筑品牌护城河。面对日益复杂的知识产权竞争环境,理性应对异议、善用法律工具,不仅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必要举措,更是企业品牌战略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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