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本市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效果、运用效益和管理水平,结合贯彻落实《上海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我局拟组织开展2022年度上海市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申报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在本市注册或登记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应属于国家和本市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治理结构完善,管理制度健全,经营状况良好。

(二)经市经信委认定为“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或“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以及经市知识产权局认定为“专利示范企业”或专利工作示范单位的,不再申报。

(三)2012年以前经市知识产权局认定为“专利试点企业”的,可以申报专利工作示范单位,但不再申报专利工作试点单位。

(四)对存在未处理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企事业单位,取消申报资格。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认定专利工作试点单位的

1.具备一定的专利工作基础:具有专利战略思维,具备较为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注重知识产权工作经费保障;拥有较好的专利基础,积极开展海外专利布局。

2.具备一定的专利运营能力:开展专利许可转让、知识产权金融等专利运营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积极推动专利转化实施,事业单位应具备与企业常态化的产学研合作机制。

3.具备一定的专利信息利用能力:将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利用嵌入企业创新发展,建立研发人员、专利分析人员沟通协调机制。

(二)申请认定专利工作示范单位的

1.具备较好的专利工作基础: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健全,具有专业化知识产权管理团队和较高的知识产权工作经费投入;有效实施专利战略,专利基础强、海外专利布局完善。

2.具备较高的专利运营水平:综合运用知识产权,构筑市场竞争优势;专利许可转让、知识产权金融等专利运营工作成效显著;事业单位与企业产学研合作成果丰硕。

3.具备较强的专利信息利用能力:研发人员、专利分析人员全过程参与知识产权信息利用,沟通协调机制完善;具有运用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利用手段推动创新发展的相关典型案例。

三、评定程序

(一)自主申报

上海市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项目采用推荐方式申报,由各区知识产权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作为推荐单位推荐。各推荐单位推荐名额及联系方式见附件2。

申报单位应对照评分标准进行自我评价后,在线填写申报表,同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向推荐单位提出申报。申报材料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或项目承担资格,并将不良记录记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二)审核推荐。

各推荐单位应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等进行评价审核后,在线提交推荐名单(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向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进行推荐。

我局将根据年度项目验收情况,对推荐名额进行动态调整。各推荐单位应严格把关、优中选优进行推荐;加大对辖区内已有项目承担单位督促指导力度,切实提升项目实施绩效。

(三)评审认定

材料受理后,我局将组织专家评审,经局党组核准、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认定单位名单,签订项目实施合同,明确工作任务、实施方案、绩效目标和资金安排,并给予项目经费支持。

四、时间要求

申报单位网上填报时间为2022年8月1日至8月31日

申报系统将于8月1日开放,届时申报企业需使用“法人一证通”登录上海一网通办门户,进入“市级支持资金申请一件事”专题页https://zwdt.sh.gov.cn/smzy/shell_pc/personal/special-funds-index,在网页下部“当日申报”中,选择2022年度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专利资助专项资金-专利专项资助,填写申报表,上传附件。

各推荐单位须在9月16日前在线提交推荐意见,完成推荐工作。

五、注意事项

1.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模板见附件,各申报单位需自行打印,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至申报系统。逾期未上传将取消申报资格。

2.上传附件时,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清单类材料表格请使用Excel格式,其余材料推荐使用PDF格式。

3.网上填报截止日后,不提供材料补正修改等相关服务

4.我局委托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承担项目材料收集、申报系统保障及相关会务工作,有关申报系统使用问题可咨询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2022年上海市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单位认定(企业类)评分标准

指标类型

分值

指标名称

评审要求

评分标准

评分依据

单位基本情况

(15分)

4

专利战略

具有专利战略思维

企业开展专利工作具有前瞻性和全局性,把专利工作融入企业总体发展战略的,得1-4分。

企业开展专利工作的战略意识及实践情况说明(从企业专利申请策略、运用策略、保护策略等方面,结合本单位实践进行说明,不超过3000字)。

4

研发投入

研发经费投入占比较高

近三年企业研发经费占企业营业收入比例:3%≤投入比≤5%,得1分;5%≤投入比≤8%,得2分;投入比≥8%,得4分。

相关研发经费财务证明,例如近三年的审计报告、纳税申报表等。

3

经营状况

盈利和纳税情况良好

近三年保持盈利和纳税,得1-2分;持续增长得3分。

相关财务证明,例如近三年的审计报告、纳税申报表等。

2

产业领域

主营业务涉及战略性新兴产业

主营业务涉及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航空航天、信息通信、新材料、新兴数字产业的,得2分。

根据主营业务进行评价。

2

诚信经营

无不良诚信记录

警告以下行政处罚,情节轻微得1分;无不良诚信记录得2分。

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查询数据评判。

知识产权制度建设(20分)

6

规范管理

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制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并实施的,得2分;提交贯标认证申请的,得4分;通过第三方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的,得6分。

制度文件、提交贯标认证申请的证明、贯标认证证书。

5

机构设置

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

①知识产权工作由法务、科研等部门合并管理的,得1分;设立独立知识产权部门的,得2分;

②至少配备1名专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的,得1分;配备2名及以上专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的,得2分;

③具有知识产权工作者(专利工作者)证书的,得1分;具有知识产权相关的职称证书的,得2分;具有专利代理师(人)资格的,得3分。

上述分值累计,合计不超过5分。

企业组织架构图、部门设置文件、相关会议纪要等。知识产权工作者(专利工作者)、知识产权师、高级知识产权师或专利代理师(人)需相关人员资质证书和社保证明。

5

经费投入

注重知识产权经费保障

①重视知识产权经费投入的,得1分;近三年知识产权经费投入保持增长的,得2分;近三年年均知识产权经费投入超过30万元的,得3分;

②近三年企业用于员工知识产权工作业绩奖励的经费年均≥5万元,得1分;年均≥10万元,得2分。

上述分值累计,合计不超过5分。

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知识产权经费投入状况说明(包括用于专利申请、专利维护、专利诉讼、专利争议解决、专利导航、专利宣传培训、专利引进等费用明细)、奖励经费的支付证明等。知识产权经费投入不包括人员工资、办公经费、差旅费和研发费用。

4

宣传培训

开展知识产权文化宣传和业务培训

①自2021年迄今,企业高管参与市区两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或相关活动不少于3次,得2分;

②上年度知识产权培训不少于2次,得2分;

③积极参加市知识产权局组织的4.26宣传周、专利调查、知识产权金融入园惠企、有关培训等重大活动,有1项得1分。

上述分值累计,合计不超过4分。

相关活动照片、培训签到表、新闻报道等。

知识产权创造

(20分)

12

海外布局

通过PCT条约、海牙协定、马德里协定等途径进行海外知识产权布局

自2021年迄今,申请PCT专利、海牙协定外观设计或马德里商标的,每1件得2分,最高得12分。

相关申请的证明材料,例如PCT申请清单等。

8

高质量创造

注重高价值专利培育

①拥有有效发明专利5-10件的,得2分;拥有有效发明专利11-20件的,得3分;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0件以上的,得4分;

②拥有维持年限10年以上或获得过中国专利奖、上海市发明创造专利奖(上海市知识产权创新奖)、国家及市级科技奖等的高价值专利,每1件得2分;

③建立并有效实施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的,得2分;

④承担市级高价值专利升级培育项目的,得2分。

上述分值累计,合计不超过8分。

有效发明专利清单、高价值专利清单及获奖证明、市级高价值专利升级培育项目立项证明、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文件及实施证明等。

知识产权运营

(25分)

13

专利转化

开展专利许可转让工作,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登记备案手续

①自2021年迄今,开展专利许可转让工作,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登记备案手续的,得3分;从本市高校、科研机构受让专利的,每增加1次,得3分;

②自2021年迄今,专利许可转让费实际支付(到账)额≥2万的,得3分。

上述分值累计,合计不超过13分。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专利转让合同及专利登记簿副本;银行转账记录等资金证明材料。

12

知识产权金融

开展专利商标质押融资、保险工作

①自2021年迄今,获得专利商标质押融资贷款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登记的,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下得4分,300万元-500万元得6分,500万元及以上得8分;

②自2021年迄今,开展专利保险的,得2分,开展商标保险的,得2分,投保的专利和商标件数合计达到10件(含10件)及以上的,得2分,以上合计,最多得6分。

上述分值累计,合计不超过12分。

知识产权质押登记证明、保单等证明材料。

知识产权

信息利用

(15分)

15

知识产权信息

分析利用

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利用项目

①自2021年迄今,自主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利用,形成专利导航、专利预警分析、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知识产权风险评估报告的,得5分;发现“一键生成式”报告的,得0分;

②自2021年迄今,承担区级以上相关部门知识产权信息利用项目的,得5分;

在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利用项目中建立研发人员、专利分析人员沟通协调机制的,得1-5分;

上述分值累计,合计不超过15分。

相关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利用项目报告;区级以上政府相关部门的项目立项文件、验收文件等;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利用项目组成人员名单,立项开题、沟通分析、项目总结等会议纪要,工作照片等。

工作方案

(5分)

5

总体评价

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目标明确、措施完善的试点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立足自身,目标设置量化可考核的,得1-5分。

制定简要试点期工作方案,包含工作任务、绩效目标、资金安排、保障措施等内容。

附加分

(10分)

10

附加分

获得相关资质或奖励

①近3年内,企业有产品列入上海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

②被列入工信部、上海市“专精特新”企业;

被列入上海市商务委认定或备案的外资研发中心;

④具有无效宣告请求维持、专利诉讼胜诉等专利维权典型案例;

⑤列入上海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

有1项得2分,分值累计,最高得10分。

相关资质或奖励的证明文件。

2022年上海市企事业专利工作示范单位认定(企业类)评分标准

指标类型

分值

指标名称

评审要求

评分标准

评分依据

单位基本情况

(15分)

4

专利战略

具有专利战略思维

企业实施专利战略思路清晰,措施得力,典型案例具有代表性的,得1-4分。

企业实施专利战略情况说明(从企业专利申请策略、运用策略、保护策略等方面,结合案例进行说明,不超过3000字)。

4

研发投入

研发经费投入占比较高

近三年企业研发经费占企业营业收入比例:3%≤投入比≤5%,得1分;5%≤投入比≤8%,得2分;投入比≥8%,得4分。

相关研发经费财务证明,例如近三年的审计报告、纳税申报表等。

3

经营状况

盈利和纳税情况良好

近三年保持盈利和纳税,得1-2分;持续增长得3分。

相关财务证明,例如近三年的审计报告、纳税申报表等。

2

产业领域

主营业务涉及战略性新兴产业

主营业务涉及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航空航天、信息通信、新材料、新兴数字产业的,得2分。

根据主营业务进行评价。

2

诚信经营

无不良诚信记录

警告以下行政处罚,情节轻微得1分;无不良诚信记录得2分。

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查询数据评判。

知识产权制度建设(20分)

6

规范管理

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提交贯标认证申请的,得3分;通过第三方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的,得6分。

提交贯标认证申请的证明、贯标认证证书。

5

机构设置

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

①知识产权工作由法务、科研等部门合并管理的,得1分;设立独立知识产权部门的,得2分;

②至少配备1名专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的,得1分;配备2名及以上专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的,得2分;

③具有知识产权相关的职称证书的,得1分;具有专利代理师(人)资格的,得2分。

上述分值累计,合计不超过5分。

企业组织架构图、部门设置文件、相关会议纪要等。知识产权师、高级知识产权师或专利代理师(人)需相关人员资质证书和社保证明。

5

经费投入

注重知识产权经费保障

①重视知识产权经费投入的,得1分;近三年知识产权经费投入保持增长的,得2分;近三年年均知识产权经费投入超过50万元的,得3分;

②近三年企业用于员工知识产权工作业绩奖励的经费年均≥10万元,得1分;年均≥20万元,得2分。

上述分值累计,合计不超过5分。

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知识产权经费投入状况说明(包括用于专利申请、专利维护、专利诉讼、专利争议解决、专利导航、专利宣传培训、专利引进等费用明细)、奖励经费的支付证明等。知识产权经费投入不包括人员工资、办公经费、差旅费和研发费用。

4

宣传培训

开展知识产权文化宣传和业务培训

①自2021年迄今,企业高管参与市区两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或相关活动不少于3次,得2分;

②上年度知识产权培训不少于2次,得2分;

③积极参加市知识产权局组织的4.26宣传周、专利调查、知识产权金融入园惠企、有关培训等重大活动,有1项得1分。

上述分值累计,合计不超过4分。

相关活动照片、培训签到表、新闻报道等。

知识产权创造

(20分)

12

海外布局

通过PCT条约、海牙协定、马德里协定等途径进行海外知识产权布局

自2021年迄今,申请PCT专利、海牙协定外观设计或马德里商标的,每1件得1分,最高得12分。

相关申请的证明材料,例如PCT申请清单等。

8

高质量创造

注重高价值专利培育

①拥有有效发明专利10-20件的,得2分;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0-30件的,得3分;拥有有效发明专利30件以上的,得4分;

②拥有维持年限10年以上或获得过中国专利奖、上海市发明创造专利奖(上海市知识产权创新奖)、国家及市级科技奖等的高价值专利,每1件得1分;

③建立并有效实施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的,得2分;

④承担市级高价值专利升级培育项目的,得2分。

上述分值累计,合计不超过8分。

有效发明专利清单、高价值专利清单及获奖证明、市级高价值专利升级培育项目立项证明、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文件及实施证明等。

知识产权运营

(25分)

13

专利转化

开展专利许可转让工作,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登记备案手续

①自2021年迄今,开展专利许可转让工作,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登记备案手续的,得2分;从本市高校、科研机构受让专利的,每增加1次,得2分;

②自2021年迄今,专利许可转让费实际支付(到账)额≥5万的,得3分。

上述分值累计,合计不超过13分。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专利转让合同及专利登记簿副本;银行转账记录等资金证明材料。

12

知识产权金融

开展专利商标质押融资、保险工作

①自2021年迄今,获得专利商标质押融资贷款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登记的,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下得4分,300万元-500万元得6分,500万元及以上得8分;

②自2021年迄今,开展专利保险的,得2分,开展商标保险的,得2分,投保的专利和商标件数合计达到10件(含10件)及以上的,得2分,以上合计,最多得6分。

上述分值累计,合计不超过12分。

知识产权质押登记证明、保单等证明材料。

知识产权

信息利用

(15分)

15

知识产权信息

分析利用

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利用项目

①自2021年迄今,自主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利用,形成专利导航、专利预警分析、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知识产权风险评估报告的,得5分;发现“一键生成式”报告的,得0分;

②自2021年迄今,承担区级以上相关部门知识产权信息利用项目的,得5分;

在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利用项目中建立研发人员、专利分析人员沟通协调机制的,得1-5分;

上述分值累计,合计不超过15分。

相关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利用项目报告;区级以上政府相关部门的项目立项文件、验收文件等;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利用项目组成人员名单,立项开题、沟通分析、项目总结等会议纪要,工作照片等。

工作方案

(5分)

5

总体评价

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目标明确、措施完善的试点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立足自身,目标设置量化可考核的,得1-5分。

制定简要试点期工作方案,包含工作任务、绩效目标、资金安排、保障措施等内容。

附加分

(10分)

10

附加分

获得相关资质或奖励

①近三年内,企业有产品列入上海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

②被列入工信部、上海市“专精特新”企业;

被列入上海市商务委认定或备案的外资研发中心;

④具有无效宣告请求维持、专利诉讼胜诉等专利维权典型案例;

⑤列入上海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

有1项得2分,分值累计,最高得10分。

相关资质或奖励的证明文件。

政策来源:上海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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