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对接上海科创中心建设,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科技产业融合发展,根据《黄浦区深化对接上海科创中心建设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黄委发〔2020〕19号)及《黄浦区深化对接上海科创中心建设 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扶持办法》(黄科委规〔2020〕1号),2023年度黄浦区科技创新扶持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扶持项目包含4类:成长型高新技术企业资助、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补贴奖励、科创主题活动补贴、科创载体服务补贴。各类项目具体的扶持标准及方式、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详见《2023年度黄浦区科技创新扶持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一)申报时间:2023年8月1日-2023年8月20日,过时提交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1:00、14:00-17:00受理方式:申报材料电子版,以“申报项目+申报单位”为邮件主题,发送至邮箱;纸质版(签字盖章,一式两份)报送至黄浦区科委科技发展科(一)申报项目应是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事项。(二)申报项目已经获得或正在申请市级、区级财政资金扶持的,不得重复申请扶持。(三)申报材料需齐全,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四)申报主体在资金拨付前迁出黄浦区的,项目不再支持,资金不再拨付。
对研发投入占比达5%以上且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其中掌握核心技术的“硬科技”企业,对其在本区购买、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经认定,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补贴。事后一次性支持。
1.申报主体为注册地、税管地在黄浦区内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1.《2023年度黄浦区科技创新扶持项目申报表》。3.2019、2020、2021、2022年提交至税务部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封面、企业基础信息表、年度纳税申报表)。5.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要求的2022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含附表)。7.证明企业掌握核心技术的材料,如2021、2022年已申请的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材料复印件。8. 在本区购买、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凭证(选择提交)。
对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建设主体,给予建站补贴5万元,对模范、优秀、合格工作站分别给予20万、10万、5万元奖励。事后一次性支持。
申报主体为获得上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指导办公室批准成立且注册登记在黄浦区内的院士专家工作站。
1.《2023年度黄浦区科技创新扶持项目申报表》。3.上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指导办公室批准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的批文复印件(申请建站补贴)。4.上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指导办公室关于上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绩效评估结果的通知复印件(申请奖励经费)。
对黄浦区政府、区科委主导的有影响力的科技创新创业主题活动,给予主办方实际发生费用的30%,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的补贴。事后一次性支持。
1.申报主体为注册地、税管地在黄浦区内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机构。2.科创主题活动举办前需将活动方案报黄浦区科委同意。
1.《2023年度黄浦区科技创新扶持项目申报表》。
对纳入本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培育体系的科技园区、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科创载体,经绩效评估,给予运营主体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贴。事后一次性支持。
1.科创载体位于黄浦区内,载体运营机构注册地、税管地均在黄浦区内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用良好。2.科创载体已纳入上海市科创载体培育体系,参加市主管部门组织的2022年度服务绩效评价且为C等(合格)及以上。3.2022年底,科技企业孵化器内企业落地率应达到90%;众创空间内企业落地率应达到50%或落地企业年度增长率达到50%。4.科创载体产业导向应与黄浦区科技产业发展方向一致。
1.《2023年度黄浦区科创载体服务补贴申报表》。3.2022年底科创载体内企业名单(包含企业名称、注册资金、注册地址、办公地址、入驻时间等信息),其中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上市企业、年度新引进企业给予备注并提供新增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新增科技小巨人企业立项证明复印件、新增上市企业获准上市相关证明材料、新引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4.2022年度科创载体培育引进人才名单及人才证书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5.2022年度科创载体内企业发明授权专利相关证书、证明复印件。6.2022年度科创载体内企业参加科创类比赛名单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7.2022年度科创载体运营机构与政府科技主管部门联合举办或受托举办科技创新创业活动总结材料。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湘应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湘应企服为企业提供:政策解读→企业评测→组织指导→短板补足→难题攻关→材料汇编→申报跟进→续展提醒等一站式企业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