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交商标申请时,不少申请人因对商品分类理解偏差,导致注册类别选择错误,进而影响品牌保护范围。以第12类为例,该类别涵盖陆、空、水用运载装置及相关部件,但具体边界常被误判。例如,某初创企业主营电动滑板车,却将产品归入第9类电子设备,结果在遭遇仿冒时无法有效维权。这种因分类不清引发的法律风险,在实践中屡见不鲜。

第12类商标的核心覆盖范围依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2026年版)界定,主要包括汽车、摩托车、自行车、婴儿推车、轮椅、飞机、船舶等运载工具,以及与其直接相关的零部件,如轮胎、方向盘、传动轴、刹车系统等。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与交通工具相关的商品都属于此类。例如,车载导航软件属于第9类,而车辆租赁服务则归入第39类。混淆这些边界,可能导致申请被驳回或权利覆盖不足。某品牌曾为其智能头盔申请第12类注册,但因头盔内置通信模块被认定为电子设备,最终需补充第9类申请才能获得完整保护。

实际操作中,第12类商标注册面临多重挑战。一方面,该类别是抢注高发区,尤其在新能源车、共享出行等新兴领域,大量近似商标集中涌现;另一方面,审查标准日趋严格,对商品描述的规范性要求提高。2026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显示,第12类商标初审驳回率较五年前上升12%,其中超六成源于商品项目表述不规范或跨类冲突。例如,有申请人使用“智能代步车”作为商品名称,但该术语未被官方分类表收录,需调整为“电动平衡车”或“自平衡个人运载装置”等标准表述,否则将被视为不规范申请而被退回。

为提升注册成功率并构建有效品牌屏障,建议采取以下策略:一是提前进行跨类检索,不仅关注第12类内部近似商标,还需排查第7类(机械部件)、第9类(电子控制)、第37类(维修服务)等关联类别;二是采用“核心+防御”注册模式,在主类别基础上,对可能衍生使用的周边商品进行防御性布局;三是动态监控市场,一旦发现他人在相近商品上使用近似标识,及时通过异议或无效宣告程序维权。某电动自行车品牌在2025年完成第12类注册后,同步在第35类(广告销售)和第37类(维修安装)进行补充申请,成功阻止了竞争对手在售后服务环节的搭便车行为,体现了多维布局的实际价值。

  • 第12类商标主要覆盖陆海空运载工具及其关键零部件,不包括电子控制系统或软件
  • 商品项目必须使用《区分表》中的规范名称,避免自创术语导致申请被拒
  • 新能源交通工具(如电动滑板车、低速电动车)需根据技术特征准确归类
  • 与交通工具配套的智能设备通常属于第9类,需单独申请
  • 2026年审查趋势显示,第12类商标驳回率上升,主因是商品描述不规范和近似冲突
  • 防御性注册应覆盖维修、销售、广告等相关服务类别,形成完整保护链
  • 实际案例表明,单一类别注册难以应对跨界仿冒,需多类协同布局
  • 定期进行商标监测,可及时发现侵权行为并启动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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