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专利申请过程中,申请人是否曾因原始权利要求范围过宽而被审查员指出缺乏单一性?这种情形下,分案申请往往成为维持技术方案完整保护的关键路径。随着专利审查标准逐年细化,尤其在2026年审查政策可能进一步收紧的预期下,如何科学、合规地运用分案机制,已成为创新主体必须掌握的核心技能。

分案申请并非简单的“一拆多”,而是基于原始申请文件中已披露的技术内容,对未被授权或存在授权障碍的部分进行重新组织和主张。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分案申请需在原案结案前提出,且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实践中,部分申请人误以为只要技术相关即可任意分案,结果导致新增内容被认定为“超范围修改”而被驳回。某公司曾在2023年提交一项涉及智能温控系统的发明专利,其原始申请包含三个技术分支:传感器校准算法、多设备协同控制逻辑、以及用户行为预测模型。审查员以缺乏单一性为由要求分案。该公司在首次分案时仅将后两个模块拆出,但未充分引用原说明书中的实施例细节,导致分案申请因支持不足被驳回。二次提交时,通过补充原申请中已记载但未在权利要求中体现的具体参数组合,才成功获得授权。这一案例凸显了分案申请对原始文本依赖性的高度敏感。

从操作维度看,分案申请的时机选择、权利要求重构方式、以及与母案的策略协同,直接影响整体专利布局效果。2026年,随着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高复杂度技术领域专利申请量持续攀升,审查部门对“明显缺乏单一性”的判断标准可能趋于严格。这意味着,若在初始申请阶段未合理规划技术方案的模块化表达,后期分案将面临更高风险。例如,在涉及多步骤工艺的化学发明专利中,若原始申请未清晰区分各反应阶段的独立技术效果,后续试图将某一中间产物单独分案,很可能因无法证明其具备“可分离的技术贡献”而失败。此外,分案申请的费用成本也不容忽视——除官费外,还需承担额外的代理服务支出,若策略不当,可能造成资源浪费。

为提升分案申请的成功率,建议从以下八个方面系统规划:

  • 确保原始申请说明书充分披露所有潜在可分案的技术方案,包括实施例、参数范围及替代方案;
  • 在收到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出单一性缺陷后,优先评估分案必要性,避免盲目拆分;
  • 分案权利要求必须严格基于原申请文本,不得引入新数据或未记载的技术特征;
  • 利用分案机会优化权利要求层次结构,例如将原宽泛上位概念拆分为多个具体下位实施方案;
  • 关注母案与分案的审查进度协调,避免因母案快速结案导致分案窗口关闭;
  • 在2026年审查趋严背景下,提前准备分案预案,尤其针对涉及算法、数据处理等易被质疑单一性的领域;
  • 分案申请提交时同步说明与母案的技术关联及区别,增强审查员对分案合理性的理解;
  • 定期复核已授权专利家族,识别是否存在因早期未分案而遗漏保护的技术点,评估是否可通过优先权策略补救。

分案申请既是应对审查障碍的工具,也是构建专利壁垒的战略手段。未来,随着专利质量导向的强化,单纯为延长保护期或增加数量而进行的“形式分案”将难以通过审查。真正的价值在于,通过精准拆解技术方案,使每一项分案都能独立支撑一个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创新点。对于研发密集型主体而言,将分案策略前置至专利撰写阶段,而非被动响应审查意见,才是2026年及以后高效运用专利制度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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