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驳回了”——这是不少创业者或品牌负责人在提交注册申请后收到的首个打击性通知。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近年数据,商标初审驳回率维持在30%以上,意味着每三件申请中就有一件未能一次性通过。这种结果并非终点,而是进入复审或调整策略的新起点。理解驳回背后的逻辑,才能精准制定后续行动方案。
商标被驳回的原因多种多样,但核心可归为几类:与在先商标构成近似、缺乏显著性、违反禁用条款或商品/服务类别填写不当。以2025年某初创餐饮品牌为例,其申请的图形商标因整体构图与某已注册咖啡连锁品牌的辅助图形高度相似,被认定存在混淆可能性而遭驳回。值得注意的是,该申请人最初仅关注文字部分差异,忽略了图形元素在视觉识别中的主导作用。这一案例反映出许多申请人对“整体观察、要部比对”审查原则理解不足。实际上,即使文字不同,若图形结构、色彩搭配或设计风格趋同,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仍可能触发驳回。
面对驳回通知,第一步是仔细研读《商标部分驳回通知书》或《商标驳回通知书》中的具体引证商标及法律依据。例如,若驳回理由援引《商标法》第三十条(即与他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注册商标近似),则需重点分析引证商标的状态——是否已连续三年未使用?是否处于无效宣告程序中?这些信息可通过官方数据库查询获取。若引证商标确已闲置,申请人可在复审中同步提起撤销申请(俗称“撤三”),为自身商标扫清障碍。另一常见情形是因缺乏显著性被驳回,如使用通用名称、描述性词汇等。此时可考虑补充提交使用证据,证明商标经长期使用已获得“第二含义”,具备识别来源的功能。2026年审查实践中,对持续使用两年以上且覆盖多个省份的销售证据,采纳率明显提升。
除法律手段外,策略性调整同样关键。部分申请人选择修改商标图样或限定商品范围以规避冲突。例如,某健康科技企业原申请涵盖“医疗器械、健康监测软件、营养咨询”三大类,因与引证商标在“医疗器械”上重叠被驳。后其主动删除该小类,聚焦于软件与咨询服务,最终获准注册。这种“做减法”的思路虽缩小保护范围,却能快速取得权利,不失为务实之选。对于资金充裕且品牌价值高的主体,还可考虑与引证商标权利人协商共存协议或转让,但需注意此类协议在审查中并非绝对有效,仍需满足不致公众混淆的前提。无论采取何种路径,建议在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启动应对程序,确保在法定15日复审期限内完成材料准备。专业代理机构的介入往往能显著提升成功率,因其熟悉审查标准变化及内部裁量尺度。商标驳回并非终局,而是品牌建设过程中一次必要的合规校准。
- 商标初审驳回率长期高于30%,属常见现象而非个案失败
- 驳回主因包括近似冲突、显著性不足、禁用条款及分类错误
- 图形商标即使文字不同,也可能因整体视觉近似被驳
- 必须详细分析引证商标状态,判断是否可通过“撤三”清除障碍
- 缺乏显著性的商标可通过提交长期使用证据争取获准注册
- 2026年审查更重视实际使用证据的地域广度与持续时间
- 主动缩减商品/服务项目范围是规避冲突的有效策略之一
- 复审须在收到通知后15日内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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