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背景下,科技型中小企业与高新技术企业成为政策扶持的重点对象。但不少企业负责人仍存在困惑:两类资质是否可以同时申请?各自能享受哪些具体优惠?2026年政策是否有新调整?本文将结合最新政策导向与实际操作经验,系统梳理两类企业的优惠政策体系,并通过一个典型但少被引用的案例,帮助企业管理者厘清申报路径与收益边界。
科技型中小企业与高新技术企业在政策体系中虽有交叉,但定位不同。前者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认定,侧重企业规模小、研发投入活跃、技术含量高;后者则更强调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研发费用占比及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比例。2026年,两类企业均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但比例存在差异。科技型中小企业在100%基础上可再叠加20%,即实际按120%加计扣除;而高新技术企业则统一执行100%加计扣除。这一细微差别在年研发支出超500万元的企业中,可能带来数十万元的税负差异。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地区如长三角、成渝经济圈已试点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地方所得税减免从15%降至12.5%,但需满足本地注册、本地研发人员占比不低于60%等附加条件。
某中部省份一家专注于工业视觉检测算法开发的企业,在2024年同时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其2025年研发投入为820万元,营业收入3200万元。根据当地政策,该企业不仅享受了120%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约984万元税前扣除额),还获得了省级“专精特新”配套奖励30万元,并成功申请到市级科技创新券,用于购买高校实验室设备使用服务。更关键的是,因具备双重资质,该企业在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时,被允许以“中小企业+高新技术”双重身份获得价格评审优惠(通常为6%-10%的价格扣除)。这一案例说明,政策红利并非孤立存在,而是可通过资质叠加形成协同效应。但需注意,部分地方对重复享受补贴设有上限,例如同一研发项目不得同时申领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与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专项资金。
企业在规划2026年资质申报时,应重点关注以下八个方面:
- 准确核算研发费用归集范围,确保人员人工、直接投入、折旧费用等科目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执行指引》要求;
- 提前布局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或软件著作权需在申报前完成登记,且与主营业务高度相关;
- 关注地方性补充政策,如某些高新区对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50万元一次性奖励;
-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实行常年受理、季度公示,建议在每季度初提交材料以抢占当季名额;
- 高新技术企业三年有效期届满前需启动重新认定,避免资质断档导致无法享受连续性优惠;
- 利用“企业研究开发项目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线上备案,提升税务核查合规性;
- 注意员工结构要求,高新技术企业需保证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不低于10%;
- 保留完整的研发过程文档,包括立项报告、阶段性成果、测试记录等,以应对可能的抽查审计。
湘应企服为企业提供:政策解读→企业评测→组织指导→短板补足→难题攻关→材料汇编→申报跟进→续展提醒等一站式企业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