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次国际商标申请复审中,某品牌因使用一位历史人物的侧面剪影作为标志,被中东某国知识产权局直接驳回。审查意见指出,该形象虽未具名,但公众普遍可识别其身份,且该人物在本国宗教传统中具有神圣地位,将其用于商业目的构成冒犯。这一案例并非孤例,而是揭示了一个常被忽视却至关重要的问题:在全球化品牌布局中,人物肖像作为商标元素,在某些国家可能触碰文化或法律的红线。

各国对人物肖像用于商标的态度差异显著,其背后交织着法律体系、宗教信仰、历史记忆与社会价值观。部分国家基于人格权保护,严格限制未经许可使用在世或近现代人物形象;另一些国家则出于宗教或文化禁忌,禁止将特定人物——尤其是宗教领袖、民族英雄或王室成员——用于商业标识。这种差异不仅影响商标注册成功率,更可能引发外交争议或消费者抵制。以2026年为时间节点,随着全球知识产权协作机制的深化,各国对文化敏感性的审查标准趋于细化,企业若沿用“通用设计”策略,极易在目标市场遭遇合规危机。

一个独特而具代表性的案例发生在东南亚某佛教国家。2023年,一家国际饮品品牌在当地推出新品,包装上印有一位微笑僧侣的插画形象,意图传递“宁静”“纯净”的品牌理念。然而,该形象被当地宗教事务部门认定为对僧伽群体的不敬,因其姿态与服饰细节与真实僧侣高度相似,且用于含糖饮料的商业场景,被认为亵渎了宗教身份。尽管品牌方辩称该形象为虚构创作,但监管部门仍依据《宗教符号保护条例》要求立即下架并罚款。此事件促使该国在2025年修订商标审查指南,明确将“可识别的宗教人士形象”列为禁用要素,无论是否真实存在或经授权。这一变化直接影响了2026年外国企业在该国的商标申请策略。

综合全球实践,以下八点概括了人物肖像商标的主要禁忌情形,为企业提供实操参考:

  • 沙特阿拉伯等海湾国家严禁在商标中使用任何人物形象,尤其禁止涉及先知或宗教人物,违者可能面临刑事追责。
  • 伊朗法律明确规定,未经授权使用国家领导人、革命领袖或宗教权威人物肖像注册商标属于违法行为,且追溯期长达数十年。
  • 泰国对王室成员形象实施绝对保护,即使使用卡通化、抽象化处理的肖像,只要公众能联想到王室,即构成侵权,且无时效限制。
  • 部分东欧国家如白俄罗斯,要求使用历史人物肖像必须获得文化部特别许可,尤其涉及民族英雄或政治人物时,审查极为严格。
  • 印度虽允许使用人物肖像,但若涉及宗教圣人(如甘地、锡克教祖师),即使已故百年,仍需取得相关宗教团体书面同意。
  • 墨西哥对原住民文化符号及祖先形象有特殊保护,使用玛雅或阿兹特克传说人物肖像需通过原住民社区协商程序。
  • 日本对在世公众人物肖像采取“双重同意”原则,即除本人授权外,还需证明不会损害其社会声誉,否则商标无效。
  • 2026年起,欧盟部分成员国开始将“文化冒犯性”纳入商标绝对驳回事由,即使肖像为虚构,若被认定贬低特定族群或历史群体,亦不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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