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某地方法院审理的一起专利侵权纠纷中,原告主张的核心发明专利在诉讼过程中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全部权利要求无效。这一结果直接导致案件被驳回,原告不仅未能获得预期赔偿,还需承担高额诉讼成本。此类事件并非孤例——近年来,随着专利申请量激增,围绕专利有效性的争议日益频繁,尤其在高技术领域,发明专利被宣告无效的比例持续上升。这引发了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为何耗费大量研发资源取得的发明专利,会在关键时刻失去法律效力?
发明专利被宣告无效,通常源于专利复审委员会在无效宣告程序中认定其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的要求。实践中,常见原因包括:申请文件公开不充分、权利要求保护范围过宽、技术方案已被现有技术公开,或存在重复授权等情形。以2024年某通信技术领域的无效宣告请求为例,请求人提交了多份早于涉案专利申请日的国际会议论文和产品说明书,证明其核心技术特征已在海外公开。尽管专利权人辩称这些材料未在中国境内传播,但复审委员会依据《专利审查指南》对“现有技术”的全球性定义,最终裁定该专利缺乏新颖性,宣告无效。这一案例凸显了企业在专利布局时对全球技术情报监控的不足。
从程序角度看,专利无效宣告并非简单的行政复议,而是一场高度专业化的技术-法律对抗。请求人需精准定位专利缺陷,提供充分证据;专利权人则需通过修改权利要求、提交补充实验数据或技术说明进行抗辩。值得注意的是,2026年即将实施的新版《专利审查指南》进一步明确了对“技术效果”与“技术问题”之间逻辑关联的审查标准,这意味着仅堆砌技术特征而缺乏明确技术贡献的专利将更易被挑战。某医疗器械公司曾就一项用于微创手术的导航系统专利提出无效宣告,其核心论点在于原专利说明书未披露如何解决信号延迟导致的定位偏差问题,而该问题恰是本领域长期存在的技术障碍。复审委员会采纳了该观点,认为专利未达到“能够实现”的法定要求,最终宣告无效。此类案例表明,专利撰写质量直接决定其在无效程序中的生存能力。
面对专利被宣告无效的风险,企业需构建全周期的专利风险管理机制。一方面,在申请阶段应强化技术检索深度,避免落入现有技术陷阱;另一方面,在专利维持期间,应定期评估核心专利的稳定性,必要时主动进行权利要求限缩或分案申请。更重要的是,一旦收到无效宣告请求,应迅速组织技术、法律与市场团队协同应对,而非被动等待裁决。长远来看,专利的价值不仅体现在授权数量,更在于其经得起法律挑战的“硬实力”。在创新驱动发展的背景下,唯有将技术创新与法律合规深度融合,才能真正构筑起可持续的知识产权护城河。
- 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无效的发明专利,通常因不符合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要求
- 现有技术的认定具有全球性,境外公开资料可作为无效依据
- 专利说明书公开不充分是导致无效的常见技术性缺陷
- 权利要求保护范围过宽易被挑战,需与技术贡献相匹配
- 无效宣告程序是技术与法律高度融合的专业对抗过程
- 2026年新版《专利审查指南》将强化对技术效果与问题关联性的审查
- 企业应建立专利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机制,包括申请前检索与授权后维护
- 面对无效请求,需跨部门协同制定抗辩策略,而非被动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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