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某地知识产权法院公开的一组数据显示,在全年受理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中,超过62%的被告方同步提起了专利无效宣告请求。这一现象并非偶然,而是企业在激烈市场竞争中主动利用专利制度进行防御甚至反制的缩影。当一项专利被用作诉讼武器时,其权利基础是否稳固,往往成为决定战局的关键。而“专利复审宣告无效”正是检验这一基础的核心机制。

专利复审委员会(现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负责对已授权专利的有效性进行再审查。宣告无效并非简单否定一项技术成果,而是基于《专利法》第22条关于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要求,结合现有技术证据,判断该专利是否本不应被授权。实践中,无效宣告请求常由被诉侵权方、竞争对手或潜在实施者发起,目的既可能是规避侵权风险,也可能是削弱对方市场壁垒。例如,2025年某医疗器械领域的一起争议中,一项涉及微创手术器械结构的实用新型专利被同行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人提交了三份早于申请日的展会资料、两篇非专利文献及一份境外产品说明书,形成完整证据链,最终促使合议组认定该专利缺乏创造性,宣告全部权利要求无效。此案的独特之处在于,关键证据并非来自传统数据库,而是通过行业展会档案和用户手册的交叉比对获得,凸显了证据挖掘的多元路径。

在具体操作层面,无效宣告程序对证据形式、举证期限及技术比对逻辑有严格要求。请求人需在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补充理由和证据,逾期通常不予接受。证据不仅需具备真实性、公开性和关联性,还需明确指向专利权利要求中的每一项技术特征。例如,在化学领域,若主张某化合物不具备创造性,仅提供结构相似的对比文件往往不足,还需证明该结构差异未带来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此外,口头审理环节中,双方对技术方案的理解深度直接影响陈述效果。某电子元件制造商曾在一次无效程序中因未能准确解释“信号反馈回路”的工作机理,导致合议组采信了专利权人对技术效果的夸大描述,最终维持专利有效。此类教训表明,技术事实的清晰呈现与法律逻辑的严密结合,是无效程序成败的关键。

面对日益复杂的专利布局环境,企业应将无效宣告视为常态化风险管理工具,而非被动应对手段。一方面,在研发立项阶段即开展FTO(自由实施)分析,识别高风险专利并评估其稳定性;另一方面,建立自有专利的“防御性无效预案”,预判可能被挑战的薄弱点并准备反驳证据。2026年,随着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前沿领域专利密集度提升,无效宣告案件的技术复杂度将持续上升。此时,跨学科团队协作——包括专利律师、技术专家与情报分析师——将成为制胜要素。专利制度的本质是激励创新与促进公开的平衡,而无效宣告程序正是维系这一平衡的重要阀门。唯有尊重事实、善用规则,才能在技术创新的长跑中行稳致远。

  • 专利无效宣告是检验已授权专利合法性的法定程序,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管辖
  • 请求人需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后一个月内提交完整证据及理由,逾期补充通常不被接受
  • 证据类型包括专利文献、非专利文献、产品实物、使用公开记录等,需满足公开时间早于涉案专利申请日
  • 技术比对应逐项分析权利要求特征,证明其已被现有技术公开或显而易见
  • 口头审理中,技术事实的准确阐述直接影响合议组对创造性的判断
  • 无效宣告成功率与证据质量、技术领域特性及代理团队专业度高度相关
  • 企业可将无效分析纳入研发前期风险评估,提前规避潜在侵权障碍
  • 2026年高技术领域专利无效案件将更依赖多源证据整合与跨学科论证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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